老王叹了口气:“有脚印的。”
老王一手拄着扰动结晶杠子,一手举着一号造型宛如狼牙棒一般的金雕胸骨火把,胸骨部分薄如蝉翼的部分很好的映出了摇曳的火光,刚好能够照亮脚下三四米方圆的地面,整体画风粗糙中透着些许精致。
太筱漪沉默许久,小心翼翼道:“钟,你真想要个孩子?”
老王笃定道:“没反!让我的崽给那孙子当干爹,辈分刚刚好!”
“嗯”
“请务必不要告诉我在牛头怪脑瓜子上给人家当蝴蝶结绑小辫儿那玩意是他妈的狗曰的该死的李沧!”
“嗯嗯!”
“也行.”
“法克!!”
“欸?崽?崽!”太筱漪惊叫,心脏都停了一拍,这么,这么严肃的问题怎么可以用这样一种语气说出来呢,人家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呢,她凌乱着努力组织语言,伪装着若无其事:“可,可是,你说反了吧?”
太筱漪心一沉,有些慌张:“怎、怎么了,不高兴我这样讲吗?”
“钟,这样,这样子是不是有点”
“是上面风太大吗,小小姐你先下来,我再用金雕翎羽给你编个顶棚!”
太筱漪心里一股甜水滋出来,感觉自己马上要被宠坏了,脸上的红晕镀了一层又一层。
老子被窝呢?
老王啪的一下就把背包撑开了,狼獾皮金雕羽,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这帐篷更受用的奢侈享受了,尤其光速把火升起来之后,摇曳的火光更使得帐篷里充斥着诱人的暖意:“小小姐你干嘛一直笑啊,哦,爱笑的女孩孕气不会太差是吧,我懂我懂!”
“没个正形,整天就知道糟践我!”
牛头巨怪留下的脚印和闪电焦痕相当好辨认,只不过某些人眼睛里眼睛里已经容不下其他了,什么狐朋狗友什么闲杂人等,基情四射有激情四射来的酣畅淋漓吗,吾王打了一辈子仗,就不能享受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