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还是不愿承认事情是她干的。因为,邱子红在逃,他们没抓住,具体的实施者没落网,他们就不会把她怎么样。
卢曼还想蒙混过关,就说:“警察同志,你们搞明白,爆炸的是陈鹏飞的奔驰,而不是鞭炮——奔驰爆炸与鞭炮炸响有什么关系呢?”
这是明目张胆的跟司马南较量,拒不认账啊!
司马南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难对付的犯罪嫌疑人。以前破案,只要司马南拿出相关证据,对方就吓得尿裤子了,没想到卢曼一个女孩子竟能毫无惧色的顽抗到底。
司马南没发火,也没对她动用别的手段,只是见招拆招,针对她的问题一一戳破:“卢曼,你还在那装迷糊,那我就明确告诉你,奔驰爆炸不是你直接作的案,是你的同伙。你为了引开小区保安的视线,就去小区后面放鞭炮,给你的同伙创造作案时间,对吗?就在你鞭炮炸响以后几分钟之内,你的同伙钻到了奔驰底下。”
司马南继续说:“卢曼,你曾经是陈鹏飞的秘书,你熟悉他居住的这个小区,你就具备了作案条件。你的同伙是个男子,还长着小胡子,我分析,这人也是进行了装扮的,他不一定是个男子,说不定是个女孩子呢!”
卢曼不得不佩服司马南的判断,真准。但还没到最后时刻,她不会承认的,一旦承认,就会罪加一等。
卢曼知道,鞭炮炸响以后,虽然把小区保安引开了,但时间非常短暂,邱子红并未动手,是她给保安室施放了“催眠雾”以后,邱子红才成功钻到奔驰车底下安装了定时炸弹的……
这有个时间差,这是一个可以辩解的“漏洞”。
卢曼就说:“警察同志,如果是我同伙作案,为什么不在鞭炮炸响之时,趁保安离开就钻到奔驰底下,而是过了几分钟才作的案?这有时间差,我不服,你们想栽赃我……”
司马南冷笑了一下,说:“你太顽固了,卢曼。好,既然你拒不交代,我们就只有全力去抓捕你的同伙了。抓住了你的同伙,到时候看你还怎么狡辩。”
卢曼心里默默祈祷,上帝呀,你可帮帮我,千万不要让司马南抓住邱子红啊!邱子红,你在哪里,还不赶紧躲起来,警察马上就要来抓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