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曼,五万元钱倒是没人给你打收条,但判决书还在。”
司马南把手伸向了旁边的警察,那警察就交给了他一份文件。
司马南把文件给卢曼看了一下说:“卢曼,判决书在这里,这是我们在你的房子里搜查到的,上面还有你的指纹。你记不记得,早前你来过我们下属的一家派出所,留下过你的指纹,还有人像、血液。你的指纹跟这份判决书复印件上的指纹比对上了。”
为了让她彻底服气,司马南说:“还有一个人可以证明你与这份判决书有关,那就是《西京早报》的记者刘卫东。”
这时,刘卫东走了进来,他说:“没错,玫瑰小姐赵青梅曾遭遇强奸的事就是卢曼给我爆的料,并让我用数码相机拍下了判决书的照片。”
刘卫东的出现是卢曼没想到的,这个人的话太有力量了,因为那条有关赵青梅的“丑闻”就是在刘卫东的手里发表出来的。
十分冷峻又狂妄的卢曼慢慢低下头,无言以对。
司马南就给刘卫东示意了一下,刘卫东就退出去了。
司马南说:“卢曼,种种证据证人可以证明你和赵青梅的爱恨情仇,你们两个既是情敌也是商敌,因此,你绑架赵青梅的动机就顺理成章的成立了,你就老实交代吧!”
卢曼却突然不吭声了,装傻。
上官云接着说:“卢曼,是你指使我绑架赵青梅的,你怕赵青梅在市花大赛上击败你,所以你就下了狠手,让我找了两人,对赵青梅实施了绑架。事后,你给我们三个人一人三万元钱。”
卢曼还想抵赖,她说:“你血口喷人,事情是你自己干的,别赖我。”
卢曼又连珠炮似的说:“你说受我指使,我啥时指使你的?你凭什么说我指使你的?你那两个同伙呢?你一个人说了不算,你是孤证。”
看来卢曼早有准备,她还是学了点法律常识的,孤证有时候在法律上就被认为是很弱的证据,有可能就不被法院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