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一见警察吓了一跳,就小心翼翼地问:“警察同志,你们找我有事吗?”
刑警说:“你别紧张,我们来落实一个情况,你要实话实说。”
刘红说:“好,我知道什么就说什么。”
刑警问,赵青梅来看过你?刘红说,看过,一个多小时前才走的。刑警心想,时间对上了。刑警问,赵青梅走的时候说她要去哪儿?刘红说,她说要去自己的鲜花店。刑警想,这又对上了。刘红反问,青梅发生什么事了吗?刑警说,看来你还真不知道啊,她的店员和别人打架了。刘红又问,打得怎么样,受伤了吗?刑警说,她的店员没受伤,赵青梅受伤了,头上裂了一道口子,缝了七八针。刘红当即啊了一声,说这么严重啊!
刑警说,不说这个了,孙志勇你认识吗?刘红说,认识,他是我的前男友。刑警问,孙志勇来看过你吗?刘红说,来看过啊,青梅走了以后他来的,这才从我这离开不多久啊。刑警问,他走的时候说了什么?刘红说,我没注意,记不起来了。刑警提示道,你再想想,他走时说过什么话?刘红说,想起来了,他下楼的时候说他要去找青梅。
对上了!
都对上了!
看来赵青梅、孙志勇、黄静都没说假话,他们没有事前“串供”,他们也没有预谋作案,但是,卢曼不是个省油的灯,她会饶了自己的情敌赵青梅吗?
刘红警觉地问:“警察同志,孙志勇也出事了吗?”
刑警说:“他能出啥事?他把别人打了。”
刘红问:“他把谁打了?”
刑警说:“他把卢曼打了,肋骨都打断了。”说完,刑警就让刘红在笔录上签了字,然后就走了。
那么,警察对“玫瑰小姐”会作什么处理?孙志勇会不会被刑事拘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