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预谋作案还是临时起意

这起“流血事件”,使孙志勇的麻烦大了,他不是玫瑰红的店员,也不是月季红的店员,他参合什么呢?

在“流血事件”中,卢曼断了两根肋骨,卢曼的店员鼻梁骨被打断,二人被相关部门鉴定为轻伤。卢曼一口咬定孙志勇是赵青梅请来的帮手,如果这一事实成立,那青梅他们就是有预谋的了,那就涉嫌故意伤害,罪责就很大了,轻则拘留,重则判刑。

可是,孙志勇予以否定,他坚称是自己来找青梅有事,恰好碰上了,才出手相帮。青梅和她的店员也予以否定,说他们事先根本就不知道孙志勇会来,他们不可能提前约好,是孙志勇刚好赶上的。

三方说法不一,那么,究竟听谁的呢?

这给警方出了一个难题。

能不能刑事拘留赵青梅和孙志勇,民警拿不准,就请示领导,领导就派了一个负责刑警的得力干将,再次询问卢曼:“你认识孙志勇吗?”

卢曼说:“不认识。”

刑警问:“你是怎么知道孙志勇是赵青梅请来的帮手?”

卢曼说:“我是猜的,我看有点像。”

刑警问:“你有什么证据没有?”

卢曼说:“没有!孙志勇和赵青梅认识,他们是一伙,这就可以说明问题。他们有预谋,他们想故意把我们打伤,打残。”

刑警说:“仅凭认识说明不了问题,没有证据你就是臆断、猜测,你要一味地坚持说他们有预谋,想打残你们,你可能就会涉嫌诬陷,诬陷也是要犯罪的。”

卢曼一下就愣住了,她本想要青梅和孙志勇吃点苦头,谁知警察不听她的,要证据。她就只好缄口不言,不再乱说。

刑警问:“卢曼,你怎么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