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枪手露马脚限七日抓获

民警没有在换衣间的窗口内外找到弹壳,他们找了一遍又一遍,几乎掘地三尺都没有找到。弹壳在哪去了呢?难道它会不翼而飞不胫而走?惟一的解释是,凶手在子弹射出以后没有转身就跑,而是作了片刻停留——为了让事情天衣无缝踏雪无痕,凶手自己找到了弹壳并把它捡走了。

凶手真是太狡猾了!

当时,民警赶到皇后大酒店以后,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封锁,并对现场群众进行了走访,可没有一个人看到凶手。酒店内的客人也没有一个人看到凶手,他们也不可能看到,因为所有的客人都在大厅就餐,而子弹是从窗外射进来的,换衣间的窗口又很隐蔽——青梅进去换婚纱,门一关什么都看不见,更不可能看到窗口外的人了。

酒店外的人员流动性非常大,民警进行了“地毯式”走访,走访从酒店附近走过或正在走过的那些路人,可也没有找到一个目击者。

凶手在酒店外某个窗口上一闪,还以为是参加婚礼的客人呢,谁还注意那是一个凶手啊!

民警只有迅速在各个路口设卡堵截,在火车站、汽车站进行盘查,但都没有查到任何可疑人物以及任何蛛丝马迹。

侦破毫无进展,案子进入僵局。

根据“命案必破”的原则,主管公检法的副市长对公安局长下令:必须限期破案。公安局长小心翼翼的问,限几天啊?副市长说,给你七天时间,必须把这个案子破了,否则,拿你试问。且不说遭枪杀的是我们的市花“玫瑰小姐”,就是普通老百姓也必须七天破案。老百姓要的是安宁,大白天就遭遇枪击,他们哪有安宁可言,凶手这不是公然跟我们叫板吗?这不是破坏我们的和谐与安定吗?

公安局长提醒道:副市长,市花还没死,只在昏迷状态。

副市长火了:我知道没死才限你们七天,要是死了我就限你们三天破案。

这是死命令,没撤了,必须执行!

现在只有一条路:全力侦查,七天内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