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
这是什么狗屁理由?她名字里带了一个野字,她又不是野人野猫野狗,还有,他这看宠物一样的眼神是怎么回事?
“笔。”
唐暮修长的指尖夹着签字笔,指节骨节分明,格外漂亮,完美的像艺术品。
“我是不会签的。”秦野把合同扔到桌上,“我对当奴婢不感兴趣。”
在古代,她高低都是个千金小姐。
到了现代,还要屈尊降贵的当丫鬟?
“什么奴婢?”唐暮觉得她的措辞很古典,“情人。”
还是这个词比较好听。
“情人和奴婢有什么区别?不都是要伺候你,哄你开心么?”秦野问。
“那不一样,”唐暮双手交叠着合十,笑道,“在古代当婢女,吃不饱、穿不暖,还随时会掉脑袋,但是当我的情人,只需一年时间,你脚下所站着的土地,整个A市,全都是你的。”
这是天价。
没有谁能拒绝金钱的诱惑,如果有,那就一定是给的价码不够高。
用A市买她一年,她应该知足了。
秦野冷笑一声,“你可真看得起我!”
她可从不敢想象,自己能卖到这么好的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