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清雅搬到这儿已经快一个月,男人一般白天不出门,晚上才出去,几乎每天回来都是醉醺醺的,有时候是被人扶回来的,有时候是自己跌跌撞撞着回来。
每次他喝醉了动静都很大,有一次开错了门还把她家大门拍得砰砰响,把方清雅吓得半死。
今天竟然在白天见到了他,而且看起来似乎并没有喝酒。但是方清雅依旧怕得要死,全身汗毛都炸了,眼睛死死盯着楼层按钮,心里期盼电梯快点到。
方和泽小朋友是个有礼貌的孩子,平常遇见同栋楼的住户也都会礼貌地打招呼。于是她仰着可爱的小脑袋,露出个乖巧可爱的笑容,奶糯奶糯地打招呼:“伯伯好!”
曹鸿岳听见小孩儿这一声问好还挺惊讶,惊讶完了还觉得有趣。
他从小就不爱笑,觉得特烦,还傻。小时候还好,大家开玩笑叫他酷哥。待等进入青春期发育抽条以后,加上他爱运动练了一身结实的腱子肉,陌生人见着就有点惧他了。
尤其加上他现在的发型,毫不夸张地说,他还真吓哭过几个小鬼,就在小区里。
没想到这个漂亮的小孩儿竟然完全不怕他,还笑得这么甜。
突如其来的恶劣让他冲着小孩儿咧开嘴角,然后看着那个如炸毛猫似的女人赶紧把小孩儿护进怀里,呼吸都急促起来。
方清雅真的要被吓死了,男人不笑的时候只是凶,笑起来简直跟变态杀人狂魔似的让人惊悚。
“哎!”曹鸿岳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他最近戒烟,口袋里总带着糖,现在把人吓着了给颗糖补偿一下。
“啊!”方清雅眼看着碗大的拳头冲自己伸过来,吓得尖叫一声,死死闭上眼睛。
电梯开了又合,三个人都没有动静。
方清雅是完全被吓傻了,腿也软了,等着拳头往身上砸,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保护好儿子。曹鸿岳是被她吓到了,他也不至于那么吓人吧?
“嘿,请你们吃糖。”
方清雅死死抱住儿子,闭着眼睛疯狂摇头,“好汉饶命,你要钱我可以给你,请你手下留情,拿了钱就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