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
原来这京城有皇帝亲自压阵,大臣们是无法动用权力去压制言论。
但是地方上可就不一样。
这千年思想,早已是根深蒂固,岂能轻易被毁于一旦。
能否成功,主要是在地方上,而不是在京城。
这事在南直隶的争斗,可远比在京城要激烈的多,也要精彩得多。
此事爆发在常州府的无锡县。
当地一个名叫刘三的小商贩,他是专门从事回收废布的买卖,他在得知头巾运动后,就与自己的妻子,拿着废布制作出大量的头巾。
可是等刘三将头巾拿出来卖时,就被当地法院以扰乱治安之罪给下令逮捕了。
这本也是一个小案。
逮捕一个小商贩,那不是很正常吗。
但是当地诉讼院院长陈默发现这个诉讼进行的有些快,他都还不知道这事,那边就已经给判了,这一查才发现原来诉讼院里面有一个诉讼师是那法院院长的学生。
根据三院制度,诉讼权是在诉讼院手中,就是说在没有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是无法下令逮捕的。
此案的过程就是刘三的邻居前去告状,而法院院长的学生立刻就提出诉讼,没有跟任何诉讼师商量,而那边法院院长直接就给判了。
不到一日,此案就结束了。
而目前只有卫辉府有律政所,就是专门跟诉讼院打擂台的,其它地方都还没有,这主要是因为卫辉府有这个需求,当地商业太繁荣。
开封府都没有搞。
开封府其实也没有必要搞这个,那边太多读书人,才华横溢的毛笔侠多不胜数,起了很好的监督作用,要论公平,卫辉府都比不上开封府,每个案子,开封府法院可都是审了再审,生怕被这些毛笔侠抓住把柄,这些毛笔侠本来就是求学的,成天也没事干,给他们逮着,那就没得活了。
那么一旦法院与诉讼院勾结,那就会出问题的。
不过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卫辉府就从来没有出现过,诉讼师全都是年轻人,法院都是老人,这初生牛犊不怕虎,因为一旦勾结,诉讼院就会丧失权力,肯定是以老为尊。
但凡事无绝对。
好死不死,陈默就是来自卫辉府,是薛文清一手带出来的,其实目前许多地方诉讼院院长都是来自卫辉府诉讼院,有着丰富经验的诉讼师只有卫辉府有,他一看这案子,是毫无根据,于是他直接将当地给法院给告了。
那法院院长就没有想到,这诉讼院竟然还敢告他?
法绅都是当地士绅,是由士林选出来的,他们没有经历过卫辉府的残酷斗争,薛文清在卫辉府的时候,可天天盯着法院,只要法院判决稍有不妥,他就很来劲。
卫辉府的法绅可真是如履薄冰,自家老乡都不敢袒护。
无锡法院直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