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从天堂到地狱,哪里来的十万大军?

“前面就是北京城吗?”

如铁塔般的汉子骑着骏马,远远凝视着连绵不绝的巍峨城墙,不由发出一阵感叹:“额终于来到这里了!”

他带着一顶十分常见的白色毡帽,甲胄外披着一件鲜红的斗篷,天庭饱满,一只眼窝深陷,其内空无一物,而另一只眼睛则是炯炯有神。

他便是明末天字一号大反贼,大顺天子李自成。

他出身卑微,不过陕西的一介平民,小时候倒是读过两天书,也学了些庄稼把式。

不过可惜天灾人祸不断,原本还算殷实的小康之家也被衰落,还好小时候读过两天书,通过了种种应聘,当上了陕西一驿卒,从此拥有了铁饭碗。

不过很可惜的是,还没等这个铁饭碗捂热乎,崇祯皇帝便大手一挥,使得他当场裁员。

裁员之后,混不下去的李自成只能回到了老家,因欠债惹了点事,杀了个举人老爷之后便只好和侄儿去甘肃投军,而且混得不错,当上了堂堂把总。

又吃上铁饭碗了,李自成本想这般好好当一个吃皇粮的大明官兵,然而没想到的是皇太极绕道热河入寇京师,甘肃兵也要去驰援京师,因此李自成也‘呼哧呼哧’地跟着去了北京。

结果走到半路,大明皇帝是一個子儿都不给,原本想好好吃皇饷的李自成彻底黑化,和军队一起哗变……

如此这般,奋斗了十五年,李自成终于从一个驿卒,当上了大顺天子,等到攻克北京城后,便为天下共主,华夏主人!

这种感觉,想想就让李自成感到激动。

自幼就听着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的发家史,没想到今朝也能有机会与其并存!

虽然自己的发家难度比这位朱皇帝要低一些,但在整个历史的大一统王朝里,也是能够保三争二的存在!

李自成感慨万千,望着面前秋风萧瑟的北京城,不禁回忆自己曾经创业之艰辛。

不过面对这个北京城,李自成却有些发憷。

虽然大明的军备松懈,但这北京城毕竟是明朝都城,李自成这些年攻城略地,但真正的大城却没怎么打过,他还记得上次强攻开封城的下场:自己的一只眼睛就是折损在了那里。

因此,他现在看见大城就头疼,甚至有着劝降崇祯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