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乐园(七)

可是此刻望着那死神的眼神,心底所有沉睡着的恐惧再次被唤醒,沃斯普不住的后退,明明她的毒素已经几乎要将Lethe杀死,明明她明白自己的毒根本没有解药,只要她不死,再过不久Lethe就会自己倒下。

所以她静悄悄的数着秒,一秒,两秒,依旧是重拳撕裂骨肉的声音,Lethe扭住了沃斯普的一只胳膊,恐怖的力量将她的胳膊扭曲的变形,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毒刺被深深的插入自己的胸膛,毒素不会影响她自身,但穿刺的痛苦令她一阵恍惚,紧接着整只胳膊被Lethe拔萝卜般扯断,黑血喷涌,丢弃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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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公元十五世纪,西方进入所谓的中世纪(Middle Ages),在这长达千年的黑暗时期,天主教神学是当时唯一的意识形态,因此魔鬼说的思想大行其道,认为世间万物为神所创,而每当发生灾祸时,便认为是邪恶力量在作祟;人们会违反社会规范或宗教,也被认为是因其被邪魔附身或本身即为巫师。

这样的思想一直延续到十七世纪,在十七世纪之前,有数十万计的人,被指为“异端”、“巫师”而惨死在火刑或其他酷刑之下。

女巫捕猎爆发的起因其实主要是一本荒谬的《女巫之锤》,这本号称是“女巫捕猎指南”的着作中写下了种种荒诞不经的检验女巫的方法,并且介绍了种种惨无人道的酷刑来驱使被捕的“女巫“屈打成招。

比如用针刺女巫的敏感部位,如果他们表现不出疼痛,就将他们认为是女巫。

在这本书中,“巫术”被强行与女性联系在一起,而“女巫”也强行被和魔鬼放在了一起。因此,在欧洲的反巫浪潮之中,被审判者大多数都是毫无反抗能力的女性,而审判者多是男性。

人们审判女巫,大多数时候并不仅仅只是因为那些听起来与恶魔诸鬼有关的怪异,而是为了满足他们自身那丑陋而扭曲的欲望,以践踏“有罪”的生命为由,获取地位、名声、财富。

那是在英国沼泽地带边境线上的一个小镇……她那时候还有着身为“人”的名字,不叫毒蜂Forsaken沃斯普,而是卡莲·克拉维斯,一个家境贫寒普普通通的少女。

在猎巫文化进入小镇之后,一切都变了……

她们家邻居的两个女儿,经常和她见面的两个小妹妹,因为长期食用了带有霉菌的面包染上了怪病,会不受控制地发出怪叫,然而仅仅只是这样的疾病,却被误认为是被恶魔附身……

在那个年代……被恶魔附身,那一家人都必须被施以火焚之刑。

这是无可奈何的事……灾难总会降临,每户人家都人心惶惶,每个人都恐惧着,害怕自己被认为是“女巫”、“恶魔”,可他们最多只是祈祷着那样的事不降临在自己头上,没人会为他人祈祷发声……

为了一家人都能够活下去,她们的父母家人教唆了两个女孩,要她们说出“自己是被隔壁的女巫卡莲诅咒了”这样的话语……

罪被转移了,在那个混乱混浊的年代,指认控告他人,同时意味着可以洗脱自己的罪名。

他们一家人如愿以偿活了下去,在审判庭上,当那两个平日里都“大姐姐”地叫她,可爱的小女孩们面无表情地指认她是女巫之时……她难以置信地动摇了,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极恶。

只要自己活下去就好了,只要自己活着别人怎样都无所谓,事实上所有生命都是如此,始终以自身的生命为最优先,所以可以毫无愧疚的撒谎,可以肆无忌惮地给予他人罪名。

卡莲天生有着一张姣好的脸,镇子里的男人们总是对她热情相待,她曾经以为那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她被人们喜欢着,直到“女巫”的罪名把她送入地狱尽头……她才明白美貌对于罪人来说是怎样的诅咒……

那是难以想象的折磨……她的父母在牢狱中不堪受辱双双自杀,而她手脚筋都被挑断……被用来满足那些审判员变态的欲望,一天又一天,在黑暗中痛苦地爬行,被折磨得不成人样。

那是乌鸦啼叫着的黄昏,她的手脚被钢钉钉在木制的十字架上。

她总记得神父说过,十字架可以驱赶魔鬼,是神圣的象征,人们总是对着十字架祈祷,仿佛那样就能得到神明的恩赐与怜悯……

既然是神圣的象征的话,为什么此时却要染上自己肮脏的血?为什么却作为将自己束缚着带入地狱的刑具而出现……

十几只乌鸦啃食着她腐烂的身体,她的痛觉已经几乎麻木,她不挣扎也不抵抗,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乌鸦啃食着自己,像是一个提前自己将自己埋葬了一半的垂死老人……

死亡对她来说已经成为解脱,对于那些乌鸦来说却是一场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