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人搬家没通知任何人,方辰跟方益早早把笨重的家具都搬过去了,到了选好的日子一家子背着个小包袱就过去了,宋春临本想给他们暖房热闹热闹,但方思意拒绝了。
“这屋子本就是公子的私产,我们也不过是借了公子的光才能住上,要暖房那也是公子暖房才是。”
方思意说的在理,宋春临也就没有勉强,但还是拉着顾逢月一起去吃了顿便饭。
至于隔壁的那就更简单了,连日子都没选,直接就搬过去住了,为首一位年纪大的女娘还过来问宋春临有没有活儿干。
现在这个时节当然有活干,地里的作物在宋春临几次浇灌灵泉水的情况下,比预期的时间早熟了半个月,宋春临便安排他们去地里采摘棉花,这活比较繁琐,而且一株棉花上的棉铃不一定会在同一时间绽开,所以同一块地可能得采摘好几次才行。
至于玉米就留给司农署的人过来安排,宋春临让方辰跟进,其他一概不插手。
顾逢月这边的复合弓已经研发的差不多了,除了稳定性不如原版,其他方面都比现有的弓要强很多。
不过顾逢月还有一块心病,就是自己当初放跑的那个鞑靼人,之后便没有后续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鞑靼王死了,那些人忙着操办后事,把这事儿给忘了。
顾逢月跟宋春临吐槽这个事情,宋春临起初不太在意,反应过来以后,脸上的表情就变得格外复杂。
宋春临看着蹙眉思考的顾逢月,迟疑着要不要开口。
顾逢月见他许久没有说话,转头一看,这小家伙眉头皱的能夹死苍蝇,他好笑的揉了揉对方的额头。
“怎么一直皱着眉,小心变成小老头。”
宋春临张了张嘴,再看一眼顾逢月,最后才小心开口:“那个,啥,就是那个鞑靼王,其实吧,他临死前可能确实派了人过来,不过呢,好像,也许,被我杀了。”
顾逢月:“……”
只见他缓慢坐直了身子,再一次跟宋春临确认:“你杀了他们,是什么意思?”
“就,字面上的意思啊。”
宋春临小声把之前去鞑靼王城路上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顾逢月,顾逢月听完后也是心情复杂。
“原来如此,我就说我都让人去挑衅了,那鞑靼王就算是属乌龟的也忍不了这种事情,我还以为是他们内乱才无暇顾及这边呢……”
谁能想到鞑靼王生前最后一次派出去的人,竟然死在了他前面,难怪最近白塔城风平浪静,怕不是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些人去干什么了吧?
两人对视一眼,觉得还真有这个可能。
“不会吧?他们这么迟钝的吗?”宋春临说出的话底气不是很足,毕竟他在鞑靼王城看到的都是奢靡成风,从上到下几乎没有几个人不是醉生梦死的,而且挥霍的几乎都是从他们大景这边掠夺来的财宝。
“老鞑靼王昏聩无用,但他手底下的那些勇士却不是吃素的,边境这些年没少被他们骚扰抢劫,要不然你以为他们为什么能活得那么滋润?都是吃我们百姓的血肉,还滋养他们的奢靡。”
宋春临:“那,我杀了那么多贵族,能让他们乱个三年五载吗?”
顾逢月沉思,最后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新旧更替,新王要站稳脚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不断强大自身。”
这话在理,宋春临身体又软了下去,脑袋靠在顾逢月肩膀上,思考着该用什么办法,提高大景士兵们的战斗力。
全部喝灵泉水肯定是不现实的,顾逢月在军营里一直让大家练习擒拿手,现在已经初见成效了,不过跟骁勇善战的草原游牧民族相比,他们的军队显然还不能达到以一当十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