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她们也有应对的方式。
既然麻烦都找上门来了,一味的躲避不是正确选择,师兰决定过去,但不是自己一个人过去。
“我打算去公安局报案,这件事部队最好只协助,免得落人口实。”
口头骂两句不管事,那就只能让法律来制裁。
*
“儿媳状告婆婆遗弃亲儿,卷走抚恤金视稚子安危于不顾?”省报的人接到电话,一时之间被绕住了。
“这不就是家庭纠纷吗?上报纸岂不是太夸张了。”他们有点不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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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啥也比采访这家务事好啊。
“不仅仅是家务事,可能涉及犯罪了。”出版社的人说。
陈总编接到师兰打来的电话,立刻就派人帮她查遍了相关资料,还亲自打电话给省报的熟人。
“您都这么说了,我们肯定会跑一趟的。”
碰巧最近没什么新闻,报道一下也无妨。
几个人装好干活的家伙,拿着出差介绍信,下午就坐车往县里去了。
这边师兰也到了县公安局。
“啊?你告你婆婆抛弃你丈夫?”公安局的同志仿佛听到什么天方夜谭。
还有子女告父母的?
公安同志推脱说:“关键你丈夫是部队人员,应该归你们组织管,我们恐怕没这权力。”
“你管我爱人干啥?你要管的是犯罪的人,你就说普通人归不归你们管吧?”
“就算是这样,你们这属于家庭纠纷,远远到不了进公安局的地步,要不我们联系街道办事处的人,给你们调解调解?”
“根据......刑法纲要草案第134条,关于有哺育或特别照料责任而无自救能力之人.....遗弃之者,处三年以下拘禁。”
师兰就知道,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涉及家务事,都是所有人不愿管的地带。
所以她只能摆事实,讲法律。
“那你也没有证据她就是遗弃......”
师兰打断他,“我有证据。”
“部队内部当年出具的证明,能不能做证据?”
还得是赵叔有备无患,不然现在有口都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