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风靡一时

沈媚娘亲点,郑远桥推崇。

一时间,袈裟书生的名号在京城彻底风靡。

大到王孙公子,小到贩夫走卒,竞相模仿起岳冲的穿着打扮来。

千金小姐、贵妇丫鬟们更是以此为时尚风流,只要见到穿着袈裟的书生,便纷纷尖叫,频频递送秋波。

然而,所有人都不知道,那袈裟根本就是岳冲的无奈之举。

若不是穷得一文钱都没有了,他也不会饥不择食地披一块破布在大街上晃悠。

实际上,在得了一百两银子之后,岳冲立刻换了套衣服,还在京城南部的泗水坊租了间房子。

等到一切安顿好,他再次出门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已经红得发紫了!

“早知如此,就不出这个风头了!”

“若是被岳府察觉,京城可就待不下去了!”

心中一阵懊悔,岳冲看着租完房子后剩下的二十两银子,脸上再次露出了愁容。

大乾京城寸土寸金。

想在这里活下去,没有过硬的根基是不可能的。

他现在属于坐吃山空。

二十两银子撑一个月都难,更别说熬到开科取士了!

不行,得找个活计。

否则早晚饿死。

可除了舞文弄墨,岳冲还真不会别的了。

哎!

如果没有岳府的追捕,我只要借着这波翻红的东风,便可赚个盆满钵满!

看着满大街穿袈裟的年轻人,岳冲恨得直咬牙。

还是头一次听说,有人蹭不上自己的流量的。

心烦意乱之间,他正好看见前方有家酒馆,掂量了一下囊中的银钱,便踏步走了进去。

刚落座,岳冲便从酒客口中听见了一个有些意外的消息。

沈媚娘居然要再举办一次名为袈裟文会的诗文大赛!

而且这次的赏银居然提高到了五百两。

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递枕头。

他当即决定,再薅一次凤仙楼的羊毛。

与此同时,京城宋府内。

千金宋清梦正坐在八仙桌前,一颗一颗吃着刚摘下来的冰镇葡萄。

房间里,除了两个侍女外,还有一个同样穿着袈裟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