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到这句话有歧义,又或者说是他心思不正,周以衡咬了下舌尖,改口:“去炕上坐着等我。”
有句话叫越描越黑,还有句话叫心虚的往往是心里有鬼的人。
周以衡现在只觉得他说什么都不对,索性闭上嘴不说话,看着江叙小步挪到炕边,他才转身在炕上柜子的抽屉里拿出药酒。
想了想又去水桶边洗了个手。
“脚。”
把药酒打开往矮桌上一放,周队长言简意赅。
江叙抬腿放到炕上,又白又长的小腿就这么摆在周以衡眼前,白皙细腻得像上了釉的瓷器一样。
药酒在空气里挥发,周以衡定了定心神,倒了一些在掌心,揉搓到发热,而后贴到江叙受伤的脚踝上。
肌肤相触的瞬间,两人都颤了一下。
男人粗砺的掌心像砂石一样,又像火山石,滚烫灼热,一只手就能将他的脚踝整个握住。
周以衡低头看着掌心那一抹白,他看历史书上说古时男人最爱三寸金莲,别说是古时,三十年前都还流行着这种陋习。
他只觉得有这种癖好的人,大多脑子不好,也不知道那种畸形病态的东西有什么好看的。
此刻他手上男人的脚,更称不上是三寸金莲。
江叙看着大概也有一米八的样子,脚自然也不会小到哪去,可这种流畅的骨感、形状,还有白到能看见肌肤下淡淡的青色脉络,瞧着就是好看。
周以衡压了压呼吸,不让自己想其他的东西,可下一秒,掌心的脚就抽动了一下,像兔子似的。
十几岁没肉吃的时候,大家都会想方设法地上山捕猎,别说兔子了,就是老鼠和蛇,急眼了都有人抓回来吃,皮一剥怎么不算肉?
他是抓兔子的一把好手,隔三差五就能打到兔子。
眼下不用再上山猎兔子了,可这本事还在,他下意识收拢掌心,一把拽了回来,听见江叙低声痛呼才反应过来,这可不是抓兔子。
松了手上的力道,周以衡有些无措,“弄疼你了?我做力气活惯了,手上没个轻重,对不起。”
“没事,也怪我,”江叙笑得不好意思,“我皮薄,怕痒的厉害,以前不知道脚踝也会怕痒,除了我自己也没人碰过,刚才你捏的时候,我忍了一会了,还是没忍住……”
“捏?”
周以衡微愣,疑惑的眼神里写满他此刻的疑问:我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