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听完就按照巫曼的意思。
以讲故事的方式。
为巫曼简明扼要的讲述了关于他们一家三口的故事。
她的故事试图向巫曼阐述一个主旨。
即,他们二人主要是为了小豆子而组建成的一个幸福小家庭。
这样的主旨。
绝对有别于那些绝大多数自私的大人。
为了追求所谓的真爱(或个人私利)把孩子当成了累赘抛弃的人。
好一点的抛弃到孩子亲人的手中。
差一点的直接抛弃到福利院。
再丧心病狂一点的,以各种残忍的抛弃方式,要了孩子的命。
这里的残忍方式包括人流!
若孩子有权利追究与质问。
想必一定会质问抛弃他们的父母。
你们成年人犯的错误。
请问凭什么最后要让我们孩子为你们的错误买单?
有人沾沾自喜的说目前法律对孩子已经足够人性了。
试问这种没有严厉惩治伤害无辜孩子的父母们的法律能算得上对孩子足够人性了?
不,那只不过是以成年人的角度看起来的足够人性。
若是以孩子的角度的去考虑呢?
那是影响一生的残忍!
如,有孩子的离婚案件。
父母之间有了矛盾。
从来都不想着为了孩子。
静下心坐下来解决矛盾。
而是自私的为了能过上他们各自所向往的幸福生活。
离婚!
说来现在的父母也着实搞笑。
以前。
主流盲婚哑嫁的时候。
绝大多数父母都能够相守到老。
即便婚姻生活中有了矛盾。
也会有很多伟大的父母。
就算没有了现代人所讲究的真爱。
为了孩子继续维持现有婚姻。
现在。
讲究所谓的自由恋爱。
追求所谓的真爱。
千挑万选的好不容易选择了他们所心仪的对象。
竟在结婚后没有多久就宣称对方不是自己的真爱了!
于是死活的非要不顾一切的要与对方离婚。
那时的他们恐怕早已经忘记。
忘记他们结婚的时候。
也曾是为了真爱不顾一切的走到了一起。
从结婚到离婚。
人,还是那个人。
真爱就不是你们口中的那个真爱了?
非也!
真爱绝对是那个真爱。
只是绝大多数人的心境。
已经不是结婚前的那个心境罢了。
即,忘记了结婚时对彼此的誓言。
(注意:
这里说的是婚姻中的两个人都想一起相守到老的情况。
若婚姻中的两个人中至少有一人打骨子里就想做人渣的除外。)
结婚前。
两人为了真爱。
还能义无反顾的为了彼此。
奉献着对彼此的爱意。
而结婚后。
一般人的新婚家庭都会为了鸡毛蒜皮的生活。
无法继续支撑结婚前对彼此义无反顾的奉献。
即,但凡有一方对个人的奉献,无法产生共识的,不能及时转化成,对他们小家的奉献。
那么还自私的只想享受别人对其无私奉献的人。
一旦丧失了结婚前的那份享受。
所产生的强烈心理落差。
一定会对与婚后直接对他们小家奉献的人产生一时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只想自私享受别人对其无私奉献的人。
从而就会愚蠢的认为对方不爱了。
然后不考虑今后两口子婚后生活如何维持?
各种作的想要对方对其个人继续无私奉献。
对方若还不能满足自私之人的欲望。
那么自私之人就会忘记结婚时对彼此的承诺。
为了能够极大程度满足自己的私欲。
美其名曰为了真爱的婚内出轨就变成了家常便饭。
最终二人的婚姻只能走向灭亡。
当然!
若两个人都是只想自私享受对方对其无私奉献的人。
那么除非婚姻中的这两个自私的人都拥有着足够的个人财力。
可以支撑起享受彼此对其的无私奉献。
不过,以纯利益支撑起来的婚姻不能算幸福。
利益倒塌。
婚姻多半也会走到尽头。
而两个只想享受的自私之人都出现在一般家庭里。
婚姻必将短命!
原本为了真爱结婚的两个人。
在离婚后真的是因为彼此不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