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小妮的整个学生时代是寂寞的,她的丑超过了“天界”,超出了人们忍受的范围。
就像更年期的“毒舌”母亲毛凤美说的,这不是一般的丑,是比一般的丑还要丑上多少倍的丑。
母亲毛风美的话,让任小妮听了很难受,不过她也明白了为什么整个学生时代没有一个男生主动搭讪她的原因。
她羡慕那些被男生追的女生,唉,她的整个花季时光都是灰色调的。
任小妮注定不是一个安分的小孩儿,她的青春期是叛逆的,她还有一段逃学经历。
那是她上初中时,任小妮穿肥大无形的牛仔装,头发剃成板寸,混在一帮逃学的男孩子堆里。
学抽烟喝酒,坐着时翘着一条二郎腿还一抖一抖的。
吞烟吐雾,站立时一只腿撇着,说话摇晃着脑袋,一只手捏着烟卷,还时不时用剩下的手指头摸索一下红褐色的“毛毛虫。”
把自己整成街头小混混模样。
果然这招管用,再没有人当着她的面嘲笑她的“毛毛虫”像是一坨屎粑粑,任小妮之后失踪了一个星期。
父亲任志斌当时正出差在外,母亲毛凤美从一堆游荡在网吧里的男孩子群里把任小妮揪出来。
拉扯着到了家里,一把摁在了床上,扒下任小妮的裤子,抄起擀面杖对着任小妮光溜溜的屁股就打下去。
任小妮一直趴着不动,打着打着,毛凤美扔下擀面杖,搂着任小妮红彤彤的屁股就哭开了:
“小妮,妈妈是爱你的,你不要这样好不好?你哭啊,你为什么不哭啊?你为什么不跑啊?跑了,妈妈就打不着你了,呜呜--------”
那天,十三岁的任小妮第一次来了大姨妈,弄得内裤里血里胡拉的,把毛凤美吓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