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去读书。”
万锦风一字一字地道。
“为什么?”
金莹莹很是好奇。
比起放羊来,读书不是更好吗?
放羊要每天赶着羊出门吃草。
冬天没有新鲜的野草可以吃的时候,还要自己出去给它们到处捡菜叶子吃。
哪怕天寒地冻,哪怕路滑难走,也要去,一日都不能懈怠。
相较之下,读书可是轻松许多。
万锦风抓了抓后脑勺,道:
“我去镇子上捡菜叶子的时候,有时候路过学堂,就会蹲在窗边听一会儿。
里面有很多人,每个人都老老实实的坐在一张长板凳上,手里捧着一本书。
然后一边摇头晃脑,一边读着书上的字。
我起初还觉得很有些意思。
但是看的次数多了,却觉得很是憋闷。
每天都呆坐在那么大点的地方,读着那些枯燥的书,真的有意思吗?
为什么不去看看外头呢?
看看春天的花,夏天的鱼,秋天的大雁和冬天的雪。
不比书上的字好看多了吗?
我觉得……我是受不了那样每日都呆坐在长板凳上的日子的。
所以……娘还是别让我去了。”
金莹莹愣了愣。
她倒是没有想到,虽然这个三儿子大字不识一个。
但是,说出的话,却是很有些道理。
老二万锦澜也紧跟着道:
“娘,我也不想去读书。
种地虽然累,但是,我心里踏实。
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吗?
家里有粮,心里不慌。
我这人也没什么大志气。
只要能让娘吃饱饭,自己吃饱饭,就够了。”
看着万锦澜那双纯粹而诚恳的眼睛。
金莹莹的心绪一时有些复杂。
这个二儿子虽然打老婆不是人。
但在对待他娘时,却又甘愿吃苦受累、毫不吝惜地付出全部。
哪怕自己的命都在所不惜。
倒是让金莹莹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对待他好了。
金莹莹思忖了半晌。
根据原身留下的记忆,她知道,在这个时代,在这样的生存环境里。
读书,其实当真不算最最重要的一件事。
因为很多人单单只是活着,就已经用尽全力了。
又哪里有余银去供养一个前途未卜的读书人呢?
尤其是对于一个以种地为主要营生的农家来说。
与其去读书,不如去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