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生在晚上人流量较少的地段,当时当事人并没有看清楚罪犯面容,只形容了个大概。
男性,一米七多,寸头,身材略胖,穿着皮鞋。
这点点线索对于破案来说简直如大海捞针。
可如果有人实名举报,给出线索那可就不一样了,重要的是这几条都跟卢二对的上。
又调查了一下那几天卢二的行踪,也正好卢二那段时间都是一个人在家喝酒根本就没见过什么人不可能找出什么不在场证据。
证人,证据以及说辞都准备好只等着卢二那边把钱凑齐交出去程风这边就能行动。
七日后卢二那边东拼西凑终于是把钱凑齐了,凑齐的钱装满了好几个大箱子但不知道送去哪卢二只能静静地把钱放在房间。
之所以没有放在客厅是因为之前有客厅的房子已经被卖了出去,现在住的就是一个小单间。
知道阿彪他们的本事盯着好几大箱钱看了好意会也放了张纸条在上面人就出去了。
等几个小时后卢二再回来剩下的只有空荡荡的房间,几个大箱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拿到钱点好数量后阿彪没有去别的地确保没人跟着后直接把钱送去了迎新山。
“下一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