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麦眼睛亮了几分,也是啊!
现在她这个模样可跟原主差很多,皮肤白了不止一个度,个子都高了点,身上也长了些肉肉不再是原主那个黑乎乎皮包骨的样子了。
重要的是,全身上下除了程风咬的那个牙印之前原主干活或是被打留下的那些伤口疤痕早已不见踪影。
就连原主手上常年干活留下的老茧也都没有了,一双白皙嫩滑的小手怎么看都像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
到时候就算是谁觉得眼熟也只会觉得她有点像原主,而不会认为她就是原主。
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不自觉的双手就伸到眼前反复的看着。
刚美美的想完这一切,小手就被人抓到了手心。
“现在能跟我说说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吗?”
程风虽然没明问,但孟小麦知道他在问什么。
她当然不会告诉程风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孟小麦了,而且还有个空间,是空间把自己改造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之前的犹豫不决也是因为这个,自己算是借尸还魂而且还有空间,身怀两个都像定时炸弹一样的秘密让自己不得不谨慎。
感受到怀里人对这个问题的抗拒,程风倏地心里一紧。
“好了,不想说就算了,我不问了。”
把人又揽紧了几分。
“我知道你身上有秘密,你要不想说我以后都不问了,你能不能不要躲着我。”
孟小麦退开一点认真的看着程风的眼睛,想看看程风说的是不是真的。
程风看着那一双亮晶晶的眸光不断在自己脸上打量,重新把人揽进怀里。
“不过你得跟我说那天县城的那个男人是谁。”
孟小麦松了口气,这个可以说。
“我想买东西没有票,就找他买点,他在黑市有门道。”
程风却不怎么相信酸酸地说道。
“是吗?买个东西还得请吃饭,还得你亲自给他夹,还有那天你并没有回来,住哪了?是去住他家了吗?”
孟小麦好笑的在程风唇上轻啄了下。
“没有,没有给他夹菜,吃完就分开了,放心没住他家。”
程风半信半疑,不过也没再多问反而提起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