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大街小巷便回荡着休伦已死的叫喊声,引得那些偷偷躲在窗帘后面和门缝里观察的市民投来好奇的目光,距离太远,看不清什么,但至少竹竿上确实挑着一顶高帽子。
看来休伦确实已经死了。
不断有人打开家门,加入到街头的队伍里,人越聚越多,渐渐形成一股无法忽视的洪流。
走在最前面的保王派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面阿斯兰旗帜,高高举起来,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人们手拉手唱着歌,穿过萧条的伯灵顿市场,来到西大区的边缘。
……
“什么,警署的队伍已经败了?!”
躲在警署总长办公室里的休伦听到这个消息时,大吃一惊,这才过去多久,那么多人,说败就败了?!
年轻贵族的表情扭曲,大喊道:“不可能,我们有那么多人,装备精良,怎么可能被那群泥腿子打败!就算是几百头猪,也不可能那么快就被抓完!”
警署副手用一种怜悯的目光看着他,休伦这次完了,不论最后结果是什么,哪一边都不可能放过他。
“总长大人,您还是快逃命吧,保王派那边宣称您已经畏罪自杀,正顶着您的高帽子到处游街呢!”
休伦心底的狂怒一下子消失了大半,即便穿着厚厚的棉衣,他也感觉到了阵阵寒意。
战斗开始之前,他让属下穿上他的衣服,戴着他的帽子,结果被保王派打得落花流水,顶着货真价实的高帽子耀武扬威,他倒成假的了。
坏了,难道他要被畏罪自杀?
不行,必须要做点什么!
警署里有的是警员衣服,休伦慌不择路,随便找了一套衣服便穿上,也不管合不合身,戴上警员帽子就往外跑。
这时保王派的人已经赶到警署,一眼就看见徽章掉了一半,连帽子都戴的歪斜的休伦,几个人冲上来,揪住他摁在墙边抡起拳头就招呼。
“狗腿子,到处欺负人!”
“打死他,这里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