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家里时可以摘下头盔,面部基本愈合,标准的炎国人样貌,黑色短发,眼瞳呈现出灰色,像钢铁一样的色彩,跟我在很多年前见过时有很大差别,或许应该说他本身就该长这样,他不喝酒,不沾烟草,生活自律,可能是军旅生活带来的习惯,他似乎看出了什么,不过没有问,我也没说。”
“讨厌!讨厌!讨厌!讨厌!!!!!!”
一整张纸都是重复的词汇,只在最后末端写下一句话:
“我没有时间了。”
絮雨翻到下一页,开头第一句如此写道:
“他知道了,我试图说服他,但效果甚微,家里忽然来了一个女人,他叫她凯尔希,是个医生,不过两个人的关系并不融洽,说话时夹枪带棒,还差点打起来,那个医生看了我几眼后就走了,说什么你自己做决定,他没说话。”
“我的问题我当然清楚,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是惋惜时间太短了,我……不甘心啊。”
信纸来到最后一页,笔记的主人只写下一段话便停笔了。
“真是奇怪,我们一起生活那么多年,竟然没有发生什么,现在说这些也来不及了,我告诉他我的名字,絮雨,对,就是这个名字,他竟然相信了,好吧,他也告诉我他的名字,四确实是他的代号,但名字却意外的拗口,我念了很多遍才记住,可是现在记住有什么用,我快死了。”
“我不想死,但无法违背种族特性,我不想再描述一遍,所以将想说的话都写在最后,我不爱他,那不是爱,我们的命运早已紧密相连,我想学医,我不想忘了他,他叫……”
字迹写到这里时,被涂抹成一团黑。
最后一行写道:“我会死去,但絮雨会活着。”
絮雨将信纸折叠起来,一一放回信封内,长长出了一口气。
她又拆开和小木盒分开的那封信,果不其然,是艾克特·亨利写下的。
“泰拉961年,我在五十五岁这一年写下这封信,回想遇见先生与小姐时,已过去了四十八年,先生临走时说小姐会回来,他也会回来,我等了这么多年,可能你们因为太忙,忘了在平磐还有一座洋馆,不过也不要紧,我会一直等下去,这封信我从平磐寄出去,三十五年后会回到这里,如果先生所说无误,小姐会收到,而打开铜锁的钥匙,则交给其他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