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这是准备套牢自己?
周金儒隐约觉得絮雨似乎在为了什么事情做准备,他不便多问,也不好回绝对方的信任。
“好吧,我也愿意相信自己是个好人。”
“早在一段时间之前,我就有一种感觉,催促我来到这里,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冲动过了。”
絮雨停顿了一下,瞳孔里波动起来,她仰起脸,白皙的脖颈显得格外好看,周金儒艰难地挪开视线。
“阿光,我好像能看见一些画面,我似乎不是一个人生活在这里的……”
……
……
阿布骑着自行车,终于在中午之前送完最后一封信,在路口等待红绿灯期间,拿起水壶喝了一口,就在他放下水壶时,一辆渣土车忽然急速拐弯。
平时面对这些大家伙,他都下意识地避开,这次也不例外,手忙脚乱地挪动自行车,意外发生在这一刻,水壶从固定架里滚了出来,他措手不及,连人带车翻进了旁边的排水渠。
不久之前下过一场雨,排水渠里还没被晒干,阿布结结实实地摔一下,浑身是泥,引得他连声咒骂,今天要提前回去洗衣服了。
一个小时后。
“今天回来得这么早?”
阿布推着自行车进门,面对父亲的问题,他叹了口气,指着身上已经晒干的泥斑:“送完信回来的路上差点被渣土车撞了,摔进排水渠,幸好车没坏。”
对于信使来说,车没坏就是好事,不然就要靠双腿去送信了。
“去冲个澡,换了衣服扔水池里,还不到饭点呢。”
阿布急匆匆去冲洗干净,赤着上半身回到房间,伸手将电风扇扳过来对着自己吹,坐在小板凳上,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书桌边缘的一封信上。
这封信许久都没能送出去,他来来回回在伊亚路找了好几趟,又问了一些老人,很可惜,没有线索。
可能是因为送信时不小心碰撞的缘故,老旧的信封裂开了一道口子,里面似乎还有一封信。
阿布内心纠结再三,凑近几分,辨认信中信上的日期,似乎在三十七年前就写下了,信就是从平磐寄出去的,现在又回到了这里。
作为信使,他知道一份信没有拆开时,里面的信纸具有记录时间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能作为证明一段时光的有力证据。
可是,什么人会在三十七年前寄出一封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