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之后,换了一袭干净的长袍,束好长发,卓云鹭便准备去赴宴了。正好李良也收拾妥当,过来寻他一起去王帐。
卓云鹭从长安到北易郡,已经待了近两月。他和李良算得上一见如故,交情不错,李良带着他尝遍了北易郡的美酒,两人倒也有不少共同爱好和志向。
李良今年二十有二,比卓云鹭年长三岁。听闻,老郡王李逑和王妃唐氏感情很好,青梅竹马。只是两人成亲之后,于子嗣上一直不顺。直到老郡王四十岁上,才有了李良。身为郡王府世子、日后的北易郡掌权者,李良被培养地很好,老郡王夫妇也没有因为老来得子而过分宠溺他。又因北易郡远离京城,规矩不似皇城那么繁冗,同时受边境的淳朴民风影响,教养出来的孩子性子都不错。
李良比卓云鹭矮上半头,但也是身量修长、样貌端正的好儿郎。难得的是,他身上丝毫没有世家子弟的纨绔劲儿,反而透着一股书生气,彬彬有礼的,没有身为皇族的架子,让人觉得十分舒服。他一身的功夫也是不错,特别是长枪使得出神入化,让人不敢轻视。
“小卓将军,听闻苍狼国的奶酒又醇又烈,应该很符合你的脾胃。”李良说起苍狼国的美酒,眼里满是向往之色。
“苍狼国因为地北天寒,夜里和冬天气温低,所以习惯了饮烈酒取暖。据说这里的人,无论男女,酒量都很惊人。”卓云鹭笑了笑,“世子你虽然好酒,但酒量实在是一言难尽。我只怕你轻易就被人灌倒了……”
李良面上露出一丝羞赧:“跟小将军的酒量自然是没得比,只是,若苍狼美酒当真醇厚味美,就是被人灌倒了,也是尽兴!”
两人一路说笑,由一个苍狼国的侍女引导着往王帐走去。他们皆是长身玉立,面容如玉的年轻公子,比之一般的苍狼国大汉,不知俊美了多少倍。这一路行走,不免引起周围苍狼国贵女们的注意。
这里的民风要比大康豪放开明地多,女子可以抛头露面,可以和男子共处宴席,甚至也有统领部族、沙场征战的。女孩们不像康朝的大康闺秀那般扭捏,她们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卓云鹭和李良二人,眼神里的探究、爱慕都毫不遮掩。其中有一个绑着麻花辫、身着艳红色袍子的姑娘,还朝着他们肆意地吹起了口哨。
李良到底是豪门贵族,自小也接受了一些皇室所谓的正统教育,骨子里还是挺传统的。面对一群异性灼灼的目光,他多少有点不习惯,脊背都有点僵直了。
反倒是卓云鹭,毫不在意旁人的目光,依旧是从容自在,还对那吹口哨的姑娘咧嘴笑了笑,引得姑娘们一阵欢呼。
“世子,你的脸都红了。”他瞥了一眼窘迫的李良,见对方已经从耳朵根红到了脖子,忍不住逗弄他。
“诶,你看苍狼国这些汉子,个顶个的魁梧壮硕,面皮儿肯定也厚实地很,轻易不会害羞的。你这个样子,她们怕是没见过,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