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需要除虫,趁着沈雪禾身体尚可的几天,陆存计划把屋里屋外都洒上。
本来是只打算洒在菜园子的,可是沈雪禾很怕一些细小的虫子,虽说没什么杀伤力,但还是都洒上一遍吧,也不费什么事儿。
杀虫剂是从邻街的蔡家买的,听说他家的方子极为有效,就是味道很冲。
陆存先是把外面晾的衣服收起来,接着换上了麻衣。
“相公,你怎么穿成这样!”沈雪禾指着他身上的衣服,“好丑啊。”
灰扑扑的,还起着毛边,颜色很不均匀,看起来臭臭的。
陆存:“等洒完杀虫剂后,我就换下来了,娘子,你等下躲远点,戴上面巾。”
这套衣服是他干脏活专用,粗布麻衣,很是耐磨,刚搬到这里时,他还不懂这些,坏了几件好衣服,虽说这阵子赚了些钱,但节约的习惯被保留了下来。
而且他赚钱主要是为了沈雪禾,他对自己穿什么衣服并不在意,只要有几身体面衣服能出去见人就行。
杀虫剂着实刺鼻,沈雪禾躲进了方雅芹的屋子,和她聊了起来。
“娘,相公为什么要穿成这样?”
难道家里没钱了?可是前些天相公还请人给她做了新衣。
方雅芹摇着蒲扇说道:“是我这当娘的不体贴,当年我想着改嫁,豆豆说,只要我不改嫁,以后用不着我照顾他,让我过得跟养老一样,我想着他迟早后悔,就答应了下来。”
“谁料这孩子固执啊,家里的活一把抓,毫无怨言。”
“像撒药翻地这种粗活很是费衣服,他就穿上了粗布麻衣。”
“他以前也是被伺候的公子哥,哪里做过这种事,光是有一把子力气,可不是费衣服嘛。”
沈雪禾恍然:“原来这是干活的衣服啊。”
方雅芹提起往事,打开了话匣子。
“后来我自己也想开了,男子是靠不住的,我又不缺吃穿,干啥非要改嫁,新找的指不定还得我伺候他。”
当年和方雅芹相看的那几个男子,都是有儿子的,被她拒绝后很快便娶了新媳妇,方雅芹后来遇到过其中一个,男子神清气爽,媳妇却面露苦色,也是,后娘哪是那么好当的。
她又不是穷得活不下去,为什么非得找个男的讨生活。
“想开了以后,我就分担了一些家里的活计,那些重活,豆豆还是不让我动手。”
“他小时候都是他爹管,我插不上手,后来老陆走了,他自己照顾自己,一晃眼就长大了。”
“唉,我不是个好母亲。”
方雅芹叹气,她与儿子并不像寻常人家的母子那般亲近,有时候看着儿子,甚至会感到生疏和惊异,这个从外表到性格都不像她的人,竟然是她的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