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是一位老仆做的,色香味……那是一个也没有。
菜色不多,一荤三素,三个素菜还是在一个大盘子里盛着,在沈府时,沈雪禾最简单的早餐,都有六菜两点心一汤。
沈雪禾看着眼前的午饭,嘴唇微抿,但她并没有说什么,拿起筷子吃饭。
倒也不是有多难吃,就是不够美味,没什么滋味儿。
陆存解释道:“做饭的是花婆婆,她年纪大了,舌头不灵,眼神也不太好。”
他看出了沈雪禾的将就,温声问道:“后悔了吗?我家条件不好。”
“我目前无法给你提供优渥的条件,你跟着我,必然是要受苦的。若你想回家,我不拦着你,也不会向外人说些什么。”
但是和离……那是不可能的。
陆存的嘴角微微弯起,端的是一副好说话的样子。
沈雪禾摇了摇头,她从小吃的药比吃的饭都多,对食物的忍受程度很高,而且,是她自己要嫁来的。
她诚恳地对陆存说:“你不嫌弃我病,我也不嫌弃你穷。”
其实陆家已经比绝大多数人家富足了,但沈雪禾从小金尊玉贵,娇养长大,自是没有见过更穷的人家。
沈家先辈经商,曾是江州豪富,这几代才出仕入京,家底厚实,她早逝的生母,是安国公府的大小姐,嫁妆丰厚,不仅有田地商铺,还带来了许多精心调教的奴仆。
所以,在沈雪禾眼中,陆家真的很穷。
沈雪禾看了看四周,问道:“母亲呢?”
她还没有见过自己的婆婆呢。
“娘向来不与我一同用饭的。”
沈雪禾有些好奇,陆家只有两个主子,怎么还要分开用饭。
她的眼眸清澈,陆存一眼便知道她在想什么。
“娘嫌弃家里的饭不好吃,每到饭点,都会去别人家……做客。”
陆存的母亲,方雅芹,名字和本人毫不相符,她为人大大咧咧,做事风风火火,一到饭点儿,拿起家中的食材,闻到谁家的饭好吃,便去做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