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
陈暮点点头:“这些士兵原来都是京畿司隶的北军士兵,一开始当兵是为了一口饭,但他们也有家人,所以打仗的时候十分勇敢,舍身忘死,拼命杀敌。等他们打赢了一些胜仗,获得了一些功劳和战利品,他们的士气就会低落一些。等到他们的钱足够到一家人生活无忧的时候,你说他们还愿意去拿命相搏吗?”
“原来如此。”
沮授还未说话,刘备倒是先行恍然大悟:“难怪之前师君还跟我说,这一仗已经是极限,务必让我想办法击杀张角,原来他也已经料到了麾下士兵们的锐气已尽,希望这一战毕其功于一役。”
古代打仗,为了激励士兵,很多将领攻城之后,都会犒赏三军,甚至会许诺可以让士兵在城里对女子随意发泄,任意抢夺财物的命令。
卢植的军队虽然是正规官军,不可能下达让士兵对百姓蹂躏的指令。但劫掠黄巾军抢夺来的财物,就属于包括卢植在内都默许的潜规则。不然的话,他连魏郡都打不下,官军的士气肯定会比没有任何训练的黄巾兵还要低。
而一路从魏郡打来,大小十余仗,官军士兵们各个搜刮得肥肠满肚,连普通的五铢钱都已经不看在眼里,要么抢“绢”“帛”“丝”“绸”之类布匹,要么拿“金”“银”“珠”“玉”等高价值物品。
对于他们来说,这些钱足够一家人的温饱生活无忧,可以赡养家庭,没有家庭的话,就可以考虑拿这些钱娶媳妇生孩子。有了后顾之忧,自然就没有了拼命杀敌的勇气。
明白了这个道理,沮授由衷的佩服:“愚兄虽做了数年小吏,见惯了市井之人的计较。却忘记了这里面参杂的大道理,子归之才,吾不及也。”
“呵呵。”
陈暮低下头,沿着道路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一边四处扫视,一边笑着说道:“公与兄也莫谦虚,我知兄有大才,抱大器,如今只是一时不得志而已。不知兄未来有何打算?”
沮授长叹一口气道:“还能有何打算,如今经县还在黄巾贼手里,我也只能回归乡里等候朝廷命令,看看将来朝廷会不会再征辟我吧。”
“那就祝兄前途无量,早日盼来朝廷旨意。”
陈暮随口回应了一句,正所谓“交浅而言深者,愚也”,他倒是知道沮授的确有谋略,但如今这个时代未来,再有远见的人,也只能看到天下情况不妙,而想象不到已经是王朝末年,想招揽人才,那是做梦。
所以先打好关系,等将来董卓之乱后,局势开始变得明朗,天下的英才也自然会明白到了什么时候,该去投奔什么人,该做什么事,这就所谓的时机。
简单来说,现在想帮刘备招揽沮授,时机不对,并非陈暮嫉贤妒能。毕竟对于他来说,有一个天然的优势在,那就是刘备的结拜老弟。有这层关系,他完全不用担心有别的谋士取代他的地位,反而希望有更多的人才来帮他分担才好。
“四弟发现了什么?”
刘备看到陈暮忽然停下脚步,望着旁边的芦苇荡出神。
在芦苇荡边坐着数十个士兵,吊儿郎当,看到他们靠近的时候,目光顿时警惕起来,手不自觉地抓向了旁边的兵器。
陈暮沉默了片刻,对他们说道:“尔等走吧,这些东西你们动不得,莫要因贪婪而自误。”
领头的士兵喝骂道:“你算什么东西,滚。”
“自寻死路。”
陈暮摇摇头,对刘备说道:“天使要的东西就在这里,这些人若阻拦的话,尽可杀之。”
朝廷这次派官军出动,卢植带着这些士兵一路从魏郡杀到巨鹿,攻城战都打了十多次了,士兵们搜刮了不少,应该心满意足才对。
要是还起贪婪之心,想要天子的钱,那就是自寻死路,怪不得别人了。
刘备点点头,缓缓拔出了雌雄双股剑,剑尖犹有暗红色血迹未干,杀气弥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