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免疫接种和药物预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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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良反应,一般认为就是经预防接种后引起了持久的或不可逆的组织器官损害或功能障碍而致的后遗症。

反应可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1)正常反应:

是指由于制品本身的特性而引起的反应,其性质与反应强度随制品而异。

例如,某些制品有一定毒性,接种后可以引起一定的局部或全身反应。有些制品是活菌苗或活疫苗,接种后实际是一次轻度感染,也会发生某种局部反应或全身反应。随着科学的发展,进一步改进疫苗质量和接种方法,此类反应是可以逐步克服的。

(2)严重反应:

此类反应和正常反应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但程度较重或发生反应的动物数超过正常比例。

引起严重反应的原因:生物制品质量较差;使用方法不当,如接种剂量过大、接种技术不正确、接种途径错误等;个别动物对某种生物制品过敏。

这类反应通过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和遵照使用说明书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只有在个别特殊敏感的动物中才会发生。

(3)并发症:

是指与正常反应性质不同的反应。

主要包括:超敏感(血清病、过敏休克、变态反应等),扩散为全身感染(由于接种活疫苗后,防御机能不全或遭到破坏时可发生)和诱发潜伏感染(如鸡新城疫疫苗气雾免疫时可能诱发慢性呼吸道病等)。

克服不良免疫反应的办法很多,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一般来说活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较多见,特别是在使用气雾、饮水、点眼、滴鼻等方法进行免疫时,往往易激活呼吸道的某些条件性病原体而诱发呼吸道反应。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病毒性活疫苗可通过加抗生素、保护剂等措施减少应激。也可在免疫接种前或免疫接种时给被接种动物使用抗应激药物、抗生素等。

另外,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注意气候条件、控制好圈舍环境条件、选择适当的免疫时机等也能有效避免或降低免疫接种诱发的不良反应。

接种弱毒活疫苗前后各5d,动物应停止使用对疫苗活菌有杀灭力的药物,以免影响免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