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动物传染病的防疫
一、防疫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一)防疫工作的基本原则
1.建立、健全各级特别是基层兽医防疫机构,以保证兽医防疫措施的贯彻落实。
兽医防疫工作是一项与农业、商业、外贸、卫生、交通等部门都有密切关系的重要工作。
只有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从全局出发,大力合作,统一部署,全面安排,建立、健全各级兽医防疫机构,特别是基层兽医防疫机构,拥有稳定的防疫、检疫、监督队伍和懂业务的高素质技术人员,才能保证兽医防疫措施的贯彻落实,把兽医防疫工作做好。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兽医法规
兽医法规是做好动物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法律依据。
经济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此类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政府非常重视法规建设和实施,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的法规。
1991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将我国动物检疫的主要原则和办法做了详尽的规定。
199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我国动物防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做了明确而具体的叙述,并出台了配套的实施细则。
这两部法规是我国目前执行的主要兽医法规。
2003年以后国家又颁布了一大批疫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是我国开展动物传染病防控和研究工作的指导原则和有效依据,认真贯彻实施这些法律法规将能有效地提高我国防疫灭病工作的水平。
但是,目前我国在法规建设和现有法规执行上都还存在不足,仍需进一步加强。
3.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