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男男可婚)
少年叫十三,只比原主小两岁,是原主前两年在山里砍柴捡到的野孩子,那天十三被蛇咬伤了,被原主背了回来,原主给他起名叫十三,本来是想叫十二的,但是觉得二不大好听,就改成了十三。
原主把十三带回来时候,后娘本来是不同意的,但是想到免费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就贪心的默认可以留下干活,只是不给饭吃。
本就吃不饱的原主,为了能让十三吃上一口饭,每天都把自己为数不多的口粮分一半给十三,好在山里野果子多,否则俩人早就饿死了。
“哥,我还是回山上住吧。”这话十三说过无数遍了,他不想好心捡他回来的哥哥为难。
“以后这种话不要再说了,我既然捡你回来,就不会抛弃你,你永远都是我弟弟。”十一拉着十三从院子走了出去,他得去找点吃的,太饿了。
走了没几步,十一就停下了:“等我一下。”
两分钟后十一回来了。
十一悄悄去后院偷了一只鸡出来,准备戴十三找个没人的地烤鸡吃。
十三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哥!这这这……你偷她的鸡!她她她还不得打死你!”
“好好说话,别结巴,走,哥带你烤鸡去。”这个恶婆娘虐待了原主那么多年,吃她一只鸡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