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幕 进军伦敦

美国大富翁 月雨白 1110 字 2个月前

对于十九世纪的欧洲来说,美洲都是乡下地方。

纽约?

虽然听过,但依旧是乡下地方。

哪怕就是在伦敦乞讨的乞丐,对于乡下地方,依旧拥有着满满先进地区的优越感。

尽管,为他带来优越的伦敦,和他没有什么关系。

甚至相反,越是拥有这种优越感的人,就越是普通平庸。

因为他们除此之外,没有第二种方法,展现出他们比其他人优越的地方了。

“喂!你来英国推广美国土气的小游戏,你是疯了么?快去祈祷上帝,让你的脑子好一点吧!”

说话的人,随手一甩,将眼前的布袋甩了回去。

接住布袋的人,没有反抗什么,背着臃肿行囊的他,默默地走掉了。

他是一位先驱者,一位来自于纽黑文的先驱者。

最近这两个月,《大富翁》这款游戏在纽黑文拥有绝对的话题。虽然未必每个人都玩,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没听说过。

甚至,就连烧尸工都从不同的尸体上,找到了不止一套《大富翁》。

至于这些《大富翁》是不是像那些死人衣服一样,重新流入了市场,你猜呢?

烧尸体虽然薪水很低,但是油水却并不低。

如果不是纽黑文的烧尸工还有一点点职业底线,纽黑文地区甚至都能吃到“神秘的肉”,这种奇特的食物。

说是老鼠肉,谁知道呢?

纽黑文本就是一个依托于港口形成的贸易城市,尽管这里的地理位置相比纽约来说,差上不少。

但是,却也算不上差了。

《大富翁》的火爆,让许多人看到了发财的机会。

没有本钱的人,一份一份的买《大富翁》,买完了拆包,看看中不中奖,然后再卖出去,当一名中间商赚差价。

稍微有一点本钱的人,则直接前往克莱登印染厂或者米托斯制造公司,批发《大富翁》。

不过,因为去克莱登印染厂买《大富翁》的人太多了。想要拿货,排队就要许久。有许多人,为了尽快拿货,甚至不惜溢价。

而在这个时候,就有人很聪明的直接卖排队的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