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翘一挑眉:“郑叔认得?”
“似乎是有些眼熟,但我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眼熟在哪里,不过我可以确定,她不是咱们镇上的人,县城里每日往来的人倒是更多些,可是......”
郑捕头摸着下巴上的短须:“她肤色细白,手也是没做过活的样子。”
“虽然看不太清,但她右手指腹和指节上仿佛有层薄茧子,应该是写字留下来的。”林老爹插了一嘴道,他虽然年纪不算小了,但天生一双视力超群的眼睛,哪怕到了这个岁数,视力也没衰退。
林翘继承了这双利眼:“她小指指甲根上有曾经染过甲的痕迹,只染了这一根指头,甲片周围的肉微肿,且瞧这残余的颜色,应当是用了金凤花加上辛辣之物包裹住指头去染的,而且还没染好,比起故意要妆点自己,更像是从没见过这样的染法,因而好奇尝试。”
“她不是本地人。”林翘得出结论,“从指甲上残余的颜色和周边皮肉的红肿程度来看,大约是昨日晚上才染的。”
“郑叔,这一个月内,县城中可有搬迁过来的富户,或者休致的官员?”林翘这段日子忙着筹谋上京的事情,并没怎么留心县城里的变化。
这个突然出现在自己家里,还引发了怪事的女子瞧着不像是寻常人家养出来的,而郑捕头平日要么在县城巡逻,要么跟在县令身边护卫,他觉得眼熟,但是想不起来这是谁,只可能他先前曾无意中见过这女子。
郑捕头抬起手在后脑上挠了几下:“嘶——半个月前,还真有一家人到县里落了户的,那家人姓曾,主事的男人还曾去县衙拜访过县尊呢,那个时候,我隐约听到过几句,那男人是从京都来的,家里长辈仿佛在京城做官呢。”
“哦?”林翘想了想,问,“那郑叔可知道他离了长辈到咱们县里来是做什么吗?”
郑捕头摊摊手:“说是要游学,嘿,咱们这地方几十年才出了小林你这一个举人老爷,真不晓得他到这儿游的什么学......”
他充分表达了一下自己对读书人的不理解,然后又道:“咱这就先回县里去,寻了那曾家人问问他们家中是不是走失了人口,这姑娘现在这模样怕是不太方便移动,只能再劳累你家先照顾一下了,若真是那家走丢了人,我再让他们过来吧这姑娘接回去。”
“那就有劳郑叔了。”林翘笑着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