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九十年代后 天誉旭日 3087 字 1个月前

“有什么好看的?”小叶跟在小陈后面也出了门。

刚出门口,小陈便嚷嚷道:“建萍快来,有位帅哥在楼下自弹自唱……”

“切,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学校饭堂前不是经常有乐队表演吗?”建萍不理她们,依然在镜子前梳头。

女生心烦的时候喜欢摆弄头发,所谓三千烦恼丝就是这个意思。长短不一的发丝就像凌乱如麻的思绪,想借助木梳把情思理顺。所以佛门都以剃除须发为受戒出家的标志。香港歌手梁咏琪更是以剪短头发明志,一首《短发》唱出了多少失落女生的心声。

冯平又约她出去,最近已经拒绝了他好几次,依然不依不饶。今晚已经买好了电影票,是建萍很喜欢的导演冯小刚拍的《大腕》,主演葛优,关之琳。一个幽默,一个美,听看过的同学说很值得看。到底去不去呢?女生面对抉择的时都很容易有“向左走,向右走”的困惑!

“唉,如果少华在就好了!”建萍不由的内心轻叹。

“建萍,快出去看……”小叶走进来拉着她的手,激动地说。

本来心里凌乱,对外面的世界不感兴趣的建萍被小叶反常的表现吸引,挡不住好奇心,也跟着她来到走廊里。

“你看下面的帅哥,是不是上次来我们学校打篮球的那个?”兴奋的声音溢于言表。

“你呀,真是大花痴一个!”建萍笑着点了一下小叶额头。顺着她指的方向向下看。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真是太不可思义了,刚刚心里念着的人竟然就在眼前!

“怎么样,不再说我是花痴了吧?”小叶趴在围基上往下看。

建萍没有回答,痴痴的,竟有热泪在眼眶里打转。爱一个人,原来是这样的,没见的时候牵肠挂肚,见到了,又满腹委屈,皆因思念太切啊!

“喂喂,是不是被帅哥迷上了,我告诉你,这个帅我喜欢,谁也不要和我抢!”小叶伸手在建萍面前摆动,故意逗她。

建萍轻拍小叶的手,说:“我没戴眼镜,都没有看清呢。”

事实上,建萍早就看出是少华了。对他太熟悉了,他的一举一动闭上眼睛都能想得到。

“没戴眼镜就到楼下看,听听帅哥唱什么歌。”小叶挽着建萍向楼梯走去。

“你们俩等等我……”胖妞和小陈紧随她们也下了楼。

少华穿着白色的球衣,深蓝色的球鞋,斜挎着吉他,站在具有南国风情的大王椰树下,边弹边唱的情景颇具美国乡村音乐的韵味,欢快清新还有点浪漫。

夜色、音乐、灯光下树影婆娑,空气中偶然夹杂着清幽的花香,多么美好的夜晚。建萍站在人群里,痴痴的看。很早就听少华说跟鸿明学吉他,一直没听过他弹,想不到会在这样的场合听到他弹唱!美妙的和弦,温柔醇厚的声音,让听歌的人如痴如醉,难怪孔子认为音乐具有教化的作用。

心里想念的人竟然以这种方式出现,沉醉过后,建萍不由得满腹狐疑。心里嘀咕着,怎么千里迢迢的跑来这里唱歌?来也不提前通知!纵有诸多疑问,也不便打断少华,只能等他唱完再说。

少华脸皮薄,不敢有太多的话,只是一首接着一首唱,把一个求爱的演唱变成了艺术生的路演!同来的兄弟也不知道说些什么,站在他旁边一起听歌。来之前说得天花乱坠,仿佛少华的幸福都包在了他们身上,真到了现场,个个都变成了少华的保镖,只会看着观众不说话。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想象的东西都是很完美的,真到了现实生活,一切都会变味。

少华心里着急,又无可奈何,只能用余光寻找建萍的身影。一边唱一边生自己的气,怎么来到这里就不敢表白了。之前想好的台词一句也用不上,程序全变了!本来应该是先说明来意,今晚是唱给他心爱的女生听的。到了现场却不敢唱,好不容易过了心理关,却又忘了开场白,直接拎起吉他就开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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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少华只顾着唱歌,书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提醒此行的目的。其实少华何尝不想呢!只是现场与想象有出入,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听;没想到自己会如此怯场,更没想到建萍会不会到现场来听?恋爱会让人变笨,看来真是不错,直接把一个理工男变成近乎白痴。应该提前通知她才对,却又想着给她个惊喜,世事都是难以两全其美!

“下面这首歌是最近很火的台湾偶像剧《流星花园》的主题曲,是庾澄庆唱的《情非得已》。”唱了好半晌,终于停下来,和观众互动。少华也借着说话的空隙快速扫视一遍人群,希望能找到建萍的身影。

“啊,是我喜欢的歌曲,最近大家都在听这首歌。”小叶激动得嚷嚷起来。

少华循声望去,恰好碰上建萍看过来的眼光,四目相对,欲言又止。

“我看到她了……”少华内心狂欢。人也轻快起来,感情也更加投入。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

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唱到忘情处,少华抬起头直视建萍,火辣辣的眼光令几米外的她都能感受得到眼睛里的火,红霞满脸颊。

站在少华后面的书记也发现了建萍,用手肘撞了一下他的腰。少华只是微笑着唱歌,不理书记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