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云曦马不停蹄赶去接宋子强,打算送他离开这里。
到达宋子强住处时,是凌晨四点多钟,即使是下半夜,也要把他叫醒,立刻送他走。
但他还是晚了一步,屋里已人去楼空。
他腿上有伤,不可能自行离开。看来,他们还是快了一步。
正惘然无措之时,手机“叮咚”响了一声。
他立刻掏出手机,看了一眼便怒火中烧。
“宋子强已接来我处休养,我定会好好招待他,勿挂。明昊。”
他气得把手机甩了出去。
我一再忍让,你们却变本加厉!既然忍无可忍,那就无需再忍。
他一刻不停,当即去找郑则中和明昊要人!
奔波了一夜,此刻他本已精疲力尽。但他什么都顾不得了,他必须马上找到宋子强。
他到的时候,郑则中和明昊都在,似乎专程等着他上门。
“宋子强呢?你们把他弄到哪里去了?”崔云曦不耐烦再兜圈子,开门见山阐明来意。
郑则中佯装没听见,在桌上铺开一张大纸,左手撸起右手的袖子,右手拿起一支毛笔,蘸了一下墨汁,提笔在纸上龙飞凤舞起来。
一会儿的功夫,“淡泊明志”四个大字跃然纸上。
郑则中把笔啪地往桌上一扔,白白的纸上立刻晕染出一团黑。
再看那字,写的真叫一个难看,东倒西歪,像四条黑黑的虫子趴着。
可是郑则中像欣赏艺术品一样,端详着欣赏半天,手里还托个紫砂壶,边惬意欣赏边美滋滋品茶,完全忽略崔云曦的存在。
明昊也跟没事人似的,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右手摩挲着左手的手指头,仿佛他那手指头上长了鸡眼。
明昊今天收拾得光亮妥帖,完全不见前两日的邋遢颓唐。
棕黄色的头发打着小卷,一身炭黑西装穿的笔挺,脚上的黑皮鞋擦得锃亮,一尘不染,仿佛走路脚不沾地似的。
跟休闲裤白T恤脚上一双帆布鞋的崔云曦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但崔云曦干净超凡的长相和气质,即使简简单单的一身装束,跟明昊站一起,也丝毫不会被碾压。
明昊得意洋洋,他就喜欢看他着急的模样。
他越焦心,自己越开心;他越痛苦,自己越痛快。总之,你崔云曦不好过,我明昊就好过得很!
明昊一边摩挲手指头,一边嘴里哼唱歌曲——《好运来》。
郑则中和明昊,一个写字,一个唱歌,当崔云曦空气一样。
崔云曦心知他们是故意晾着他,就想看他焦灼无措。
他也确信,他们把宋子强抓来,目的就是要挟自己,一时半会,他不会有生命危险。
所以他也保持镇定。
但他不想再绕弯子,直截了当向两人摊牌:“说吧,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明昊一听,终于停止摩挲他的手指头,收起吊儿郎当样,全神贯注地瞧着他,心想:正面交锋终于来了!
“算你聪明识相,想见宋子强,就得乖乖听话!”明昊已然胜券在握的模样,他拿死这一局崔云曦将一败涂地。
崔云曦看都懒得看他,更懒得与他搭腔,一双眼睛始终直视着郑则中。
他要一个答案,他要他交出宋子强。
老狐狸就是老狐狸,被崔云曦的眼神逼视,郑则中也能做到不紧不慢沉得住气。
他拿起紫砂壶抿了口茶,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尽享茶香的余味无穷。
他放下紫砂壶,又拿起毛笔,在砚台里蘸了蘸,用手将面前的纸捋平,在刚才的“淡泊明志”下面又写下了四个字:“宁静致远”。
等他写完,将毛笔缓缓置于砚台之上,这才顾上抬起眼皮子夹他一眼。
崔云曦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做完这一切!
好小子!郑泽中由衷地暗赞一声。
他心知自己处于下风却不气馁,依然能从容不迫。这会子他定是又气又恨,吃了我的心都有,可他却临危不乱。
单就这份定力和气魄,就没几个人能及。
做杀手,再合适不过!
是的,职业杀手,去暗杀客户指定要死的人。这是明昊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