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生命的奇迹

等再往南行一些,湖泊和河流的积雪开始消融,雪化后形成的小河小溪漫过荒野,在雪之下的苔原开始初露的春色,活动的动物渐多,不过诸多山川仍旧雪覆,不见森林和草原。

而等到了程凡目前的位置,草原已经足够茂盛,绿色的野草长满一片大地,青绿的波涛充满了生机,草叶间有一朵朵小花开遍,灌木正在山岭和原野上发芽,小河湖泊荡漾碧波,再配些天上的蓝天白云,这是一片自然纯净而美好的天地!

在草原和森林交界的灌木丛地带,程凡又遇见了一种生活在北极的动物。

这是一种兔子,体型很大,比寻常家兔要大得多,浑身生覆雪一般的白毛,当它趴在雪中一动不动时,若不仔细观察,还会以为这是一坨普通雪球立在那里。

这兔子学名为北极兔,程凡本是不知晓这个名字,但他将遇到的这种兔子称为“北极兔”,却恰好符合了人类对它们的称呼。

北极兔的体色很容易和环境混杂,难以分辨。

程凡在第一次发现它们时,就是因为远处没有认出,以为那是雪原上下雪后积落的雪球,不以为意,还准备过去踢上一脚。

然而等他走得快要近了,数十团“雪球”突然动了,拔动四腿,在雪地上撒丫子狂奔,瞬间跑了个没影。

他这才明白过来,这丫居然是一种奇葩的兔子。

北极兔成功引起了程凡的兴趣,他连续花了几天时间在灌木丛地带晃悠,追逐兔子,研究兔子,最后……吃掉兔子。

北极兔身体不小,但由于它们脚掌宽且有厚毛,既适应冰冷的雪地,也方便在雪地上奔跑跳动,并且能够有效的减少脚掌的受压程度,而不至于在移动时有太大的下陷问题,因此在雪中速度飞快,毫无顾忌,反倒是程凡追逐它们时,好几次差点掉进冰窟窿里爬不出来。

北极兔是一种群居动物,一个北极兔群有几十到数百只兔子不等,若一个兔群的北极兔在同一地方一起趴着,就会看到好多的“雪球”立在雪中。

程凡便是根据这个特点,发现北极兔群,然后研究捕食它们。

穿过了灌木丛地带,更远的地方,开始出现了寒带森林,森林中树木的种类虽然稀少,但已能称得上森林。

林间树木并不茂盛,森林中活动的动物比格陵兰岛其它地方要多,阳光透过树梢,尽管没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但纯洁干净,不带一丝杂色,这样的气氛使程凡感到十分舒服。

纯洁纯净,自然之美!

鸟儿在森林中鸣叫,偶尔还能看到不知道什么学名的松鼠在枝头跳跃,也不知道这些小家伙们是怎么在这严苛的地方生活下来,还能在此壮大生息?

北极狼在森林中出没,隐伏林间,借由丛林的色彩进行掩护。

林间有积雪未化,但青草之叶从雪中生出,绿叶染白雪,给人一种别致的美感。

当然,越向南行,人类活动的痕迹也逐渐越多,有时能在野外看见人为废弃的小屋。

走到这里,程凡面临一个选择,是继续往南进入海洋,还是往东或者往西,从那里进入海洋?

往南进入海洋,无疑是向南的最佳捷径,可是南方人类活动频繁,遇到人类的可能性也大为增加,虽说格陵兰岛生活的人少,岛上也不太可能有威胁到他的武器存在,但他并不想这样大摇大摆出现在人类世界。

程凡最终选择了往东行,准备从那里的海岸进入大西洋。

一路无话,程凡奔行了几天,从东面拂来的冷风里带着海的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