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他紧紧的抱着木桶,就像抱着救命的神药,面上是大难不死的狂喜和庆幸。
荣华富贵几十年,却在一日之间经历生死,如今还活着,就够了。
待覃正海整理好着装来到主房,正瞧见弘远逗弄孩子,下意识便扫向孩子的穿着。
三岁的奶娃娃,穿着一身枣红的短袄棉裤,面料就是普通的棉绸,看不出什么稀奇之处,但对襟之处的云绣一看就不是凡品,脚底踩着和衣服同色的虎头棉鞋,两鞋外帮各绣着一只活灵活现的小老虎,单看绣工便可看出眼前娃娃家境十分殷实。
看完了衣服看脸,覃正海刚上移视线,便对上了一双黑黝黝大眼睛,清澈到让他污糟的灵魂自惭形秽,下意识的避开了眼神。
“爹爹,坏蛋爷爷来了。”
奶团子懂事的牵起了双胞胎的手,“大哥哥二哥哥,我们去院子里玩叭——”
老太太看了垂着脑袋的覃正海一眼,赶紧追着孩子们而去。
爹爹!
覃正海盯着地面的眼神一震。
竟是将军家的......小公子。
弘远温和的目送闺女到院子里,收回目光时嘴角的笑意瞬间凝固,“笔墨纸砚已备好,去吧!”
没有多余的一句话。
覃正海眼神闪了闪,没有多问什么,赶紧去一旁的书案前开始奋笔书写。
短短几字书信写好,他吹干后才恭敬的呈递给弘远。
弘远看完信后,半晌没有说话。
空气窒息一般凝结。
“将、将军,此次羽林军统领是太后的表侄儿吴云鹏,老臣虽能诱骗他入局,但他手底下有三万羽林军,届时想掣肘他恐怕是难如登天啊......”
覃正海壮着胆子道,说话的时候身子弓的更低了些。
虽然他狡猾一生,但此刻的进言却字字真心。
因为城门口生死经历让他明白,现在自己铁定做要弘远阵营的人,那么便一定要助弘远收复羽林军才是正理。
毕竟这样,他才能活的长久,才能替京中的一家子谋求后路。
“霍家军贼心已起,贼胆未成气候,本官已带一万江家军入城郊安营扎寨,但唯恐生变,令吴统领立刻带三万羽林军赶赴南辽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