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晚上八点多,她出来倒垃圾,看到一个拾荒的人正从地下室上来,双手吃力的拖着一个大麻袋。
她此前从未见到过这个人,就问了一句:“你是谁呀?”
那个人像没听到,继续拖着大麻袋走到外面,放到自行车后座,用绳子简单固定了一下,就骑上车走了。
据她说,那个人怎么看都是个拾荒的,蓬头垢面,穿得厚厚的,像裹了层棉被在身上,最重要的,他的右脚有些跛。
至于她为什么没拦住他:“我当时挺害怕的,就没敢上前。回家想了一夜,越想越不对劲,第二天早上就报了警。”
厉衡默算时间,邻居是在21日晚10点多开始到22日凌晨5点左右听到哼唧声,当晚8点看到男人从地下室上来,这么说,他应该是22日凌晨从砖房突然离开来了这里,之后在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3日赶回砖房,碰到了他们正在勘察现场。
那么22日晚上8点到23日早上这段时间,他去了哪里?
麻袋里又是什么?
厉衡想着,听到北城分局队长说:“从男人的特征来看,可以认定是同一嫌疑人。”
“我也这么认为,可以并案了。”厉衡说道。
队长有些无奈:“看似凶残的现场,实则能用的线索不多,但并案至少是个好消息。”
“是啊。”
厉衡说着,率先走进了犯罪现场。
这套房面积不大,只有40多平,小两居,分别在东西两侧。
进门处正对着的是厨房,旁边是厕所。
因为是地下室,没有采光,打开灯,映入眼帘的是空荡的房间。
两间房都开着门,里面各摆放着一张床,床旁摆放着各种工具,和砖房那边的情况基本一致。
队长指着东屋的那张床:“女死者是在这里被发现的。”
“西屋那张床呢?”厉衡问道。
“我们来的时候上面什么都没有,但通过勘验,那上面之前有过人。”队长说道。
那个人会是谁呢?
厉衡想着来到西屋,这里墙角处还有一张床,或许和砖房一样,是凶手睡觉的地方。
北城分局的刑警已经对此地进行过细致的勘验,也进行了走访,和厉衡他们一样,即使有了些线索,但都无法作为抓手进入到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