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案件三(二十)

沈建国拿出葛家祥送给方倩的劳力士:“这块表是在你家里找到的?是你的吗?”

“我家找到的自然是我的。”田敏娟说。

厉衡说:“是吗?那在你家找到的方倩的存折,也是你的了?”

“不可能,我早烧掉了……”田敏娟急迫地说完,看到两名刑警都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明白是上当了。

沈建国一拍桌子:“田敏娟,你不但杀了方倩,还把她所有财物,包括存折和身份证明,还有书信往来,全部带走,能销毁的销毁,不能的你据为己有,为的就是包庇你的爱人葛家祥。”

田敏娟啐了一口:“呸!那女人就是个贱货,偷我男人,还花我的钱。什么她的财物,那些都是我的。我不是据为己有,而是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那她和孩子的命呢?也是你的?”厉衡平静地问道。

田敏娟哑了火,但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很不服气。

最后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她活该。”

这时,去比对鞋印的刑警走进来,低声对沈建国说:“队长,对上了。”

沈建国点头,然后看向田敏娟:“你要是现在交代,我们算你自首,量刑时会考虑轻判。不交代的话,反正我们已经掌握了实质证据,照样可以判你。”

田敏娟思来想去,问了一句:“我能抽根烟吗?”

厉衡和沈建国交换了眼神,知道差不多了,起身给了她一支烟,就出去了。

厉衡把苏小小叫了进来,让她做笔录。

田敏娟已经抽完烟,深吸一口气,讲述了她和方倩的恩怨情仇。

其实她们只见过两次。

一次是在葛家祥和她提离婚后,还有一次是终于找到了方倩的住所后。

在得知葛家祥要离婚的那一刻,田敏娟歇斯底里地叫骂着。

而葛家祥似乎早已习惯了,只默默地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