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衡只是听着不说话。
两个月后,城郊发生了一起命案,这个时代警力有限,厉衡所在的大队手上没案子就去了。
案发现场极其混乱,到处都是被翻找过的痕迹。
现场的门是从里面反锁的,门上留有蹬踹的痕迹,玻璃也被敲碎,用来伸手进去打开锁,分析犯罪嫌疑人不是和平进入现场。
死者是20到30岁之间的女性,死亡时间在晚上7点到10点之间。
死者所住的房子是里外两间屋,死时就仰躺在里屋的床上,穿着睡衣,是被人勒颈窒息死亡的,身上有挣扎过的痕迹,指甲里留有血液。
种种迹象都表明不是熟人作案,应该是入室抢劫遭遇抵抗,犯罪嫌疑人杀人灭口。
当时案情分析会上已经确定破案方向,分配好人手准备去周边走访,厉衡却突然提出不同意见,觉得这个案子应该是熟人作案。
大家觉得他一个初出茅庐的臭小子,有想法当然好,但不能太离谱。
厉衡站在黑板前,拿着粉笔开始阐述自己的想法:“第一:按照现场的情况,嫌疑人应该先是踹门未果,才打碎门上的玻璃,伸手进去将锁打开进入现场的,那么死者怎么会死在床上?”
“第二:如果是不认识的人入室抢劫,死者又因为抵抗被杀,那么伤痕不可能只是轻微的抵抗伤。”
“第三:死者不呼救的吗?那里的房子都是砖瓦结构,隔音应该没好到听不见隔壁大声呼救的地步,为什么没人去救?”
“第四:我觉得杀人的人和翻东西的不是一个人。”
最后这个结论更让人摸不着头脑。
厉衡解释道:“看现场翻找的痕迹,几乎是一处不落,就差把门口的灶台也翻一遍了,可死者的衣柜却很整齐,还有从角落翻出来的几张大团结,这都表明翻东西的人没有进入里屋。”
“可死者就是死在里屋的床上,证明嫌疑人是进了里屋的,为什么不翻?”
最后由局长拍板,兵分两路,一路方向是入室抢劫,一路是按照厉衡所说熟人作案。
苏小小听得着急:“那最后呢?案子破了吗?”
沈建国吐出一口烟圈:“破了,而且厉衡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