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绵绵那个女人,之所以会和云隽结婚,只是为了合理合法的有一个孩子,来给陆旷当血包吧。
而云隽他自己心里也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他要将云熠带回去,在陆绵绵面前献媚。
云冕冷笑一声,他忽然不想帮云隽去把云熠找回来了。
“如果我们早点儿找到你,或许你就不会这么缺爱,这么执着一个女人了,为了她可以献出自己的所有。”
“但不管怎么样,即便你愿意为陆绵绵献出自己的生命,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情,不代表云熠要和你一样,要用自己的血肉去供养陆旷。”
云冕的话声音轻飘,好似从远方飘来的,云隽听的并不真切。
可又好似一记重锤一样,重重的捶在了他心口上。
供养?
用自己的血肉去供养陆旷?
所以,云熠是因为这个才会选择逃跑的吗?
可他只是一个三岁的小孩儿啊。
对啊,正因为他是三岁的小孩儿,他没有成年人的那些复杂感情和思想。
最纯粹干净的感受,让他在察觉到自己可能会有危险的时候,选择了逃跑。
“我会继续让人去找云熠,但能不能找到,谁也不知道。”
“毕竟,他是自己想要躲起来的。”
云冕的话让云隽心生希望,但这一丝希望,在未来无数的日夜中,他从来没有得偿所愿过。
一天,一周,一个月,一年……十年。
时光匆匆而过,每一天又好似都很漫长。
转眼十五年过去了,陆旷在国内外专家团队的救治之下,在五年前以病弱的身躯考上了医学院。
想要在医学领域深耕,那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实验室中,以至于身体常常会觉得吃不消。
再又一次病倒之后,陆绵绵要求他换专业。
母子俩产生分歧,以至于大吵一架。
不曾想这一吵,陆旷病情再次复发,在医院养了一个多月。
新学期开学,陆旷刚来到实验室,就被学长告知教授不在,给他们布置了课业,让他们自己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