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野猪是偷的?

你说别人血口喷人,你怎么不想想自己空口白牙诬陷别人的时候?”

气氛一度陷入尴尬,这时牛车上的清郎君开口了,“既然都是误会,这次就算了吧!”

其他几人也纷纷附和,“就是都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

那三人知道,若是去了县衙他们也讨不到好处,搞不好还会被翻出陈年旧账,也都打了退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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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就是开个玩笑,还至于上衙门?以后不说便是了。”

慕朝朝见此情形再次开口,“今日我把话放在这,我慕朝朝可不是被人白冤枉的,以后再有谁空口白牙的诬陷我,要不跟我去衙门对峙,要不别怪我动手打人了。”

说完她向后走了几步,背起野猪就走,这些人平白耽误了她半个时辰。

现在她只能加快脚步,否则就赶不上早集了。

众人见慕朝朝走远神色各异,“呸!这慕朝朝还真拿自己当人了。”

一路小跑慕朝朝累的气喘吁吁,终于又走了将近两个时辰,才来到县城。

县城内倒是比他想象的要繁华,出摊做生意的挤满了一条街。

她一刻不敢耽搁,背着野猪问了好几个肉摊都没人收。

最后还是有个肉摊生意好,供不应求,才收了她的野猪。

按市场价一只猪二十两银子,那人想十五两收。

慕朝朝现场给他称了重量,这只猪竟然有两百三十多斤,再加上野猪肉比家猪贵,最终那肉摊主还是二十两收了。

收了银子慕朝朝这才缓了口气,打算采买一些米面粮油和调料。

这个年代的货币一百文等于一钱,十钱等于一两。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一年也就能吃两次肉,只有县里的有钱人,才舍得花钱买肉吃。

有些百姓攒了一辈子的钱也才二三十两,可想而知为什么百姓都吃不起肉,因为肉价太贵了,是有钱人才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