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由来的,徐牧松了一口气。
一个遥远的人情,换来常四郎的保密,应当是赚的吧。左右现在,常家镇似乎也成了串谋的共犯一般。
“常威,送小东家一程。”
常四郎悠悠起了身,似笑非笑,哼着烂黄的曲儿,闲庭信步地走回镇子。
……
“小东家,我家少爷让我给你的金疮药。另外,多送了二匹镇子里的马。”
原先周遵周洛骑着的马,早在和官军厮杀的时候被波及,烧死在了林子里。
“常威兄弟,多谢了。”
“莫谢。”
骑在马上的常威,露出好奇的神情。
“小东家是个怎样的人啊?我许久都没见过,我家少爷会这样帮人。”
“一介酿酒徒罢了。”徐牧沉沉回答。
常四郎这模样,颇有几分押宝的做派。
“这不对,多少达贵公子,还有那些武功高强的侠儿,我家少爷都懒得多看一眼。”
徐牧怔了怔,远没有想到常四郎这么有料。不过,先前那帮官家,似乎是挺怕他的。
“小东家不知道?”
“知道什么?”
常威缓下勒马的动作,揉了揉头,“那句诗文,怎么念来着?”
“噢对!常枪老刀狐儿剑……还有,还有断斧双拳天王鞭!”
“常枪老刀狐儿剑,断斧双拳天王鞭?”
徐牧听得一愣,“这是什么意思?”
“是说内城一带,武功最厉害的六个人。常枪就是我家少爷!”常威脸色变得自豪起来。
“你家少爷……会武功?”
“那可不,大纪朝的枪棒小状元,赫赫有名。”
徐牧有些发懵,家财万贯,状元及第,武功还榜上有名,这样的人,放在哪个年代,都是妥妥的主角属性了。
“常威,那老刀是谁?”
“老刀啊,是个打铁的老铁匠,专门打刀的,指不定在哪个河子边隐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