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敏芳一个人只能做的过来旗袍,至于沈清霁的西装可就做不过来了,于是她便带着他去见了一个老师傅。

量了尺寸,制作西服。

在元敏芳这里住着,白日里,沈清霁都出去外面淘点新鲜货,短短几天,他就已经弄到了十几块手表和几个国外进口的小型收音机。

因为体积小,外观漂亮,比普通的收音机还贵。

大多数手表都比较普通,其中有一块漂亮的女士表显得格外瞩目。

表盘是星空蓝,表链是珍珠链子,在这个年代,想要买到设计感这么强,这么漂亮的手表,难如登天。

他几乎是跑遍了整个海市才买到的。

好在海市是大都市,比其他地方的东西漂亮时兴。

不然就算再跑几天也没用。

这些东西几乎都没花票,他虽然已经离开好几年,可到底在海市长大,还认识不少人的。

找找人,拉拉关系,票这种东西也就没问题了。

元敏芳对沈清霁那未来媳妇儿很看重,连带着给她制作的旗袍也格外认真。

她每日几乎都坐在缝纫机旁,忙忙碌碌了十来天,终于是做出了一件红色的旗袍。

应沈清霁的要求,旗袍上用红色的丝线绣出了一朵朵葵花暗纹。

在不同光线下,才能看清楚。

上好的正红色锦缎绣着大朵的葵花暗纹,沈清霁看到这件旗袍的一瞬间,就痴迷了。

这旗袍比他想象中还漂亮!他已经能想象她穿上会是怎样的美丽。

元敏芳:“怎么样?不错吧?”

沈清霁连连点头,“好看!不愧是芳姨的手艺!”

他看完了,元敏芳才把旗袍叠好放进一个牛皮纸袋里。

“你们这大冬天的结婚,得再搭个皮草才好。”

沈清霁:“我想想办法。”

元敏芳眨眨眼,“等着!”

她翻翻找找了许久,终于找出来一件被珍藏许久的宝贝。

一件毛绒绒的雪白皮草。

这是白狐狸毛做的,搭配红色旗袍再合适不过,而且穿上后,长度到大腿中间的位置,保暖。

沈清霁双眼亮了亮,“芳姨!这……这……”

元敏芳得意道:“这可是我的宝贝!不过我们小宝儿结婚了,这就算是给你们的新婚礼物!”

沈清霁心头一软,忍不住抱了抱她,“谢谢芳姨……谢谢……”

“傻孩子……我也算是你半个母亲,跟我客气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