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你要乖乖听干妈的话啊~”
温书渝蹲在地上和平平平视,轻轻的在它的小脑袋上揉了揉。
距离温书渝将它从宠物店里买回来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
虽然它比之前大了一圈,但它还依旧只是一只不足三个月的小鸡毛宝宝。
“呜呜呜~”
小鸡毛用脑袋抵着温书渝,不舍的哼哼唧唧。
虽然温书渝同样也不舍得,但是她明天就得出发去港城参加许诺和方柏山的婚礼。
她不放心把平平独自放在家里或者是出去寄养,只好把它交给楚云曦代养两天。
“没事儿的平平,你跟干妈回去跟傻哥哥玩啊~”
楚云曦嘴里的傻哥哥就是郑易之样的那条蠢萌热爱拆家的二哈旺财。
“麻烦你了云曦。”
温书渝抬头看着楚云曦说道。
“麻烦什么,反正一条狗也是溜,两条狗同样也是溜。”
“到时候我和郑易之我们两个一人牵一条出去多拉风啊。”
楚云曦向来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跟她待在一块就会很开心。
温书渝听着她的话不免有些失笑。
“是挺拉风的,哈哈哈~”
楚云曦听着温书渝的笑声,嗔怪的对她翻了一个白眼。
“我听说你最近跟那个小鲜肉关系处的不错啊?”
“你们现在有什么进展啊?”
温书渝看着楚云曦的八卦的眼神,有些无奈的摇摇头。
她站起身来从桌子上拿了一颗葡萄塞到楚云曦的嘴里。
“你尝尝这个葡萄甜不甜?”
楚云曦细细品尝了一番,然后贱兮兮的说道:
“那小鲜肉给你买的葡萄?你别说还真的很甜。”
“是不是因为这是他买的,所以才这么甜呢?”
“我自己买的好不好,你怎么这么烦呐~”
温书渝的耳尖微微发红,倒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楚云曦的调侃。
加上她本身就是一个脸皮很薄的人,情绪稍微一激动就会面红耳赤的。
“那小鲜肉可比闻时砚好多了。”
温书渝听到这个名字,往嘴里送葡萄的手停顿了一下。
“吱吱~”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吼~”
楚云曦趴在温书渝的肩膀上。
“吃葡萄吃葡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