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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到了官家逢五休一的假日。这一天,所有的朝廷官吏都要回家沐浴洗衣,修养精神。此时朝廷的官员,也不是每天都能回家的。大多数时候,他们都要住在衙署里,只有假日才可以回家。而这也是宋歆能够享受的不多的几个休日,他马上就要跟着曹冲搬去城外的辟雍居住了。
夏仁带着阿姜和刘菱同去东市采买,宋歆决定在家陪母亲。
日到正午,三人有些饥饿,便找了一间酒肆坐下。
这间酒肆很大,足有三层,大厅里坐的都是衣着普通的许都百姓。
在店家的引导下,他们找了一处角落坐好,等待上菜的时候,门外又走进三个人来。他们一进来,立即就有人看到了,随即发出惊呼,
阿姜被这动静吸引,也看过去。此人就是在端午诗会遇到的乐师孙瑛,他身后跟着两个少女,就是当日唱诗的飞蓬和斯奴。
在此吃饭的客人中有认识他们的,马上交头接耳议论起来。
“这是...这是...乐师孙瑛!他身后的是....是斯奴和飞蓬!!”
当时的乐师穿着和普通人不一样,所以很容易辨认。这三人听见众人惊呼,只是对大家深施一礼,然后找了处不起眼的地方坐下。
“夏叔,你认识他们吗?”
夏仁向阿姜介绍道:“这就是大乐师孙瑛啊,他身后的就是他的两名得意弟子,一个叫郑斯奴,鼓技出神入化,另一个姑娘叫卫飞蓬,她的盘鼓舞,可是许都最好的。哦,或许是整个大汉朝最好的。”
阿姜问道:“这么大的乐师,为何只坐在一楼?和庶人在一起用餐?”
“姑娘,他们即使是大乐师,可也是清商署的乐工,也就和一般的奴仆差不多,怎么能到楼上去呢。”
“难怪方才他们进来时,店家根本就没有引他们上楼的意思。”刘菱说道。
她看向那两个女孩,心中赞叹。她们简直是美的不可方物,这世上最美的诗句,也不足以形容。就连阿姜和刘菱都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
如果生在宋歆原本那个时代,绝对能当大明星的。只可惜,在这个时代,她们一辈子都无法摆脱这个卑贱的身份。这里所有的食客,都不停地朝飞蓬和斯奴那边看。这当中自然也包含了些许不怀好意的目光。
而飞蓬和斯奴似乎是习惯了,只是低着头,目不斜视,喝着面前的酒。
“听说,曹丕公子打算等她们艺成出师的时候,将她们收进家中做歌伎了。这些漂亮的歌姬,最后都是被那些士族大户带回家中的,命好的能做个妾,若是命不好的....唉....”夏仁说道。
刘菱微微点头,她感觉这两人的际遇,和自己差不多。
一个人生的美貌,才华横溢,可是一旦生错了时代,美貌和才华,都会变成他的障碍,甚至是绞索。
“店家,上酒!”这时候,楼上传来一道慵懒的声音。
紧接着走下两个人,夏仁抬眼一看,眉头顿时就蹙了起来。
他连忙小声提醒道:“小心,别往那边看,他们是三圣教的。”
夏仁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