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什么?”
江正柏皱了皱眉头,有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吗?
“我出差了三天,刚回来。”
“难怪,那天估计你也不知道,前几天我妈带着厂里的货款出门,给犯罪团伙拦路抢劫,还把人打得半死,嫂子路过吓退了抢匪,救了我岳母,我岳母和清玉现在对嫂子感激不尽呢!。”
江正柏只觉听了天方夜谭一般,陆霜那细胳膊细腿的,能从抢匪手中救下他岳母?
“她救了你岳母?你们没认错吧?我媳妇那胳膊那细腿,能从匪徒手下救下人?”
谢爱军真想给他翻一个白眼,可惜,江正柏坐在他身后,看不到。
“你也别小看人,我听岳母说,嫂子艺高人胆大,天生侠义心肠,装成警察吓跑了抢匪团伙。”
江正柏的神情更加怀疑了,艺高人胆大?他可是记得,当初他是从那个歹徒手下救下陆霜才认识的。
不过,他很快想到:“不对,我媳妇刚进城没几天,她怎么知道是我媳妇?不会认错人吧?”
“岳母不知道是你媳妇,清玉认得呀,江城能有多大,前天清玉和岳母在一起时看到她,就认出来了。”
江正柏依然十分怀疑,但转念一想,与谢爱军争执有什么用?不如回去问问陆霜到底怎么回事?
回到小巷,谢爱军停下车,对江正柏道:“你跟嫂子约一下,看哪天有空?出来一起吃个饭。”
“知道了,有空再说。”
江正柏挥了挥手,懒得寒喧,他现在只想尽快回到家,问问怎么回事?
当然,主要还是想知道,她有没有负伤?
作为一位曾经的军人,看到有犯罪团伙勇敢迎上,他也不能说陆霜有什么不对,但想到她纤瘦的身形,也不知那天受伤没有?江正柏心中有些担忧。
他告别了谢爱军,匆匆地往家走,快要走到家门前,一个身材纤瘦的少女面色绯红地拦在他面前。
常春花今天还特意打扮了一番。
顶着微凉的寒风,她穿上一件小碎花的白衬衫配黑色长裤,站在江正柏面前情不自禁瑟瑟发抖。
头发也像陆霜那般高高扎起,脚下穿着一双鞋跟有点高的小皮鞋,依然给人一种小家子气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