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悲的是,到今天,还记得自己的祖先和历史的东胡人。已经寥寥无几了。
甚至,本应是兄弟的鲜卑和乌恒,因为草场和资源的关系,加上匈奴人的挑拨。已经是势同水火,两不相容!
在前世,乌恒被霍去病驯化。成为了小猪的狗腿子和看门狗。
而鲜卑则欢天喜地的接过了乌恒人留下的草场和地盘。
就这样,乌恒与鲜卑之间最后一丝联系也彻底断绝。
想着这个事情。刘彻就微笑了起来。
“军臣大概以为,月氏、乌恒、鲜卑这些手下败将。丧家之犬,就算送给朕,也只是浪费朕的粮食……”刘彻在心中想着。
但是……
刘彻深知游牧民族的民族天赋——反噬。
历史上,乌恒和鲜卑可都是先后反噬了对他们优厚的汉朝主人。
鲜卑人甚至是五胡乱华的主力之一!
但在现在,刘彻觉得,不管是乌恒也罢,鲜卑也好,甚至就是连个地盘都没有,只能到处流浪和兼职草原盗匪的月氏人,恐怕都是恨不得匈奴人去死!
换句话说,这些人,肯定都很乐意帮刘彻一个忙。
甚至,将来,只要刘彻能击败匈奴,乌恒、月氏、鲜卑,肯定都会乐意加入到汉朝的王师之中,痛打落水狗匈奴。
跟他们在历史上做的事情一样——霍去病的大军中,至少有三成士兵是月氏、乌恒、鲜卑甚至匈奴人。
而刘彻现在只需要这些人帮他做一件事情——将在大草原上生存的诀窍传授给羽林、虎贲两卫的士兵。
茫茫草原,无垠无边,一旦陷进去了,想要出来,可就没那么容易!
历史上,汉军出塞,迷路的、掉队的、失期的例子数都不清楚。
直到后来霍去病横空出世,在张骞以及其他投奔的乌恒、月氏人的帮助下,汉军才掌握了在草原上生存的诀窍。
但代价却是,数以万计的手足同袍埋骨草原,马革裹尸。
与匈奴的战争更是久拖不决。
现在,军臣送来的这三千陪嫁骑兵,别的效果有没有,刘彻不敢肯定,但最起码,教会汉军在草原辨别方向,寻找水源,追踪足迹,整理出一些草原上的基本地理地貌情况,想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半个时辰后,刘彻的天子御驾抵达上林苑的一处别苑。
这个别苑位于渭河北岸,群山环绕,有草场、农田、庄园以及军队驻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