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彻回到皇帝老爹身边,向其简要的汇报了一下自己与匈奴人取得的谈判结果。
“匈奴人会因为大黄与花椒而将那种神奇的牧草种子卖给我朝吗?”天子似乎根本就不关心刘彻与匈奴人达成的交易,低头微微沉思之后,对刘彻问道。
“会的!”刘彻非常肯定的说:“父皇,只要这种贸易方式存在,匈奴人的一切,就都将为我汉家获得!”
这是肯定以及一定会发生的事情。
一开始,匈奴人可能会对类似与汉室的贸易严格把关,严查死守。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三五年后,汉匈之间必然会出现大量的相互走私行为。
马克思说过,只要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人们就会铤而走险,只要有百分一百的利润,法律就是废纸,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三百,世间的一切都无法阻止人的私欲与贪婪,而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五百,那就没有什么不能交易的了!
而大黄、丝=顶=点=小说=绸、花椒,哪一个的获利不是数倍甚至数十数百倍的利润。
刘彻就记得很清楚,后世的史料描述。
一匹丝绸,在罗马能与黄金等价,一块大黄能换的价值其重量本身数倍的黄金,至于胡椒等香料,更是无价之宝!
只要匈奴人尝到甜头。
下面的人的私欲一起,就没什么能阻止走私的狂潮了。
为了利润,明末的商人官僚集团毫不犹豫的卖了老朱家。
当然。同样的,来自西域的许多高利润特产,譬如说汗血宝马、可能残存在大宛等国中的古希腊文明的结晶如亚里士多德等人的数学著作以及黄瓜、棉花、石榴甚至产自印度的胡椒等超高利润的商品。同样会让汉朝的商人不顾一切的将违禁的非法物品,卖给匈奴人。
譬如说被严格控制流出的铁器以及汉军的制式装备、甲胄。
这些都是人力所无法控制的!
甚至,刘彻很清楚,即使他不做这些,同样的走私,也一样在进行。
不然,你以为此刻在遥远的安息、罗马、印度、埃及出现的丝绸该怎么解释?
后世的史记中就明确记载了两个关于汉朝商人肆无忌惮的走私商品的证据。
第一个来自于张骞在西域的所见所闻。当时,张骞在乌孙看到了来自汉朝的蜀锦,并且得知。这些商品来自身毒,而身毒又是从滇国获得的。
而汉律规定,任何私自出关禁都是死罪!
而另一个证据,则是匈奴列传中关于马邑之谋的描述。
史记中明明白白的记载。马邑之谋的谋主商人聂壹干的就是‘奸兰出物与匈奴交’的勾当。
所谓奸兰。既是西汉版本的走私。
有趣的是,在马邑之谋以前,根据史记的记载,汉匈贸易极为兴盛,同样是匈奴列传之中,就记载了,小猪在位初期,即建元至元光的七年中‘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