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凡龙一颗大头点的如同小鸡啄米,“好吃好吃,简直太好吃了,比我在云南吃的老虎肉好吃多了!”
杨凌呆了一下说:“现在还能弄到老虎肉吃吗?”
赵前行瞪了赵凡龙一眼,这种事偷偷的吃吃就算了,能说出来吗?
赵凡龙被老爷子的眼光杀成了残血,忍不住哆嗦了一下解释说:“是被偷猎份子干掉的,我们截获下来后就弄点儿尝了一下,不过跟你这个肉比起来,差的太远了,感觉就跟树皮差不多。”
杨凌有些不太相信的摇摇头,赵凡龙激动地说,“你别不信,那些偷猎份子神通广大,简直就像地鼠一样,装备的武器比我们正规部队都强好多,下次有机会我给你弄点儿里尝尝就知道了!”
“行~”杨凌高兴地点头。
说实在,元蝎肉固然好吃,但老虎肉他的确是没吃过,再说,老虎号称地球上丛林之王,光这个名头就足够勾起人的食欲,特别是中国人,越珍稀越名贵的物种,越是想弄到手啃几口。
这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吃货基因遗传,治不好!
就在三个人吃的正起劲的时候。
“哐当~”
院子门又被人推开。
一个光头老头儿气势汹汹的冲进来,看见赵前行就嚷嚷,“赵老头儿,你凭啥把我孙子打成这个样子?欺负我们周家没人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