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佩书的家庭情况很简单。
她丈夫去世的早,只有一个儿子万安国,今年也三十多岁了。
几年前结过一次婚,儿媳妇不到九个月早产生下一个男孩,不过没有存活。
那时候她跟万安国都在部队,也没想到儿媳妇会早产,所以没有提前当时也不在场,全程都是儿媳妇的娘家父母在操持。
万安国是军人不能马上请假,而她作为军医倒是情况好一点。
不过等她赶到时也已经过了一个星期。
孩子也没有见到,儿媳妇娘家只说已经让医生处理了。
她想要把那个早夭的孩子带回去好生安葬,但亲家那边的情绪很激动,并不想自家女儿看到孩子惨烈的样子,说是已经让医生处理了。
也因为这件事情两家闹得不是很愉快。
亲家也埋怨儿媳妇生产这么大的事情,婆家竟然没有人在场。
而她自己也因为这个孩子心里有疙瘩,交给医生,医生能怎么处理?难不成扔到野外让野狗吃了吗?
多少家里养不活的孩子直接扔到野外去,她怎么能让自家的孩子受到这种待遇?